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76

276.⑸尽管如此,

276.⑸尽管如此,世上的婚姻状态仍要延续到某个配偶生命的结束。引证这一点是为了让理性理解以下观点是必要、有用和正确的:即便在婚姻之爱并非纯正的地方,也要信奉这爱,并使它看似纯正。如果所步入的婚姻并没有承诺要持续到某方生命的结束,而是可以随意终止,那是另一回事了。以色列人就是这种情况,他们声称自己有休妻的自由,无论什么缘故。这一点从马太福音中的这段经文清楚看出来:

有法利赛人对耶稣说,人无论什么缘故都可以休妻吗?耶稣回答说,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是不可以的。他们反驳说,摩西吩咐他们给妻子休书,就可以休她。门徒说,人和妻子既是这样,倒不如不娶。(马太福音19:3-10

因此,既然婚约是终生的约定,那么可知,夫妻之间表面的爱情和友谊是有必要的。婚姻一旦缔结,就必须维持到在世生命的结束;这个原则是基于神性律法,并因基于神性律法,故也出于理性法(rational law),因而出于世间法(civil law)。这个原则之所以基于神性律法,是因为该律法声明:休妻另娶若非为了淫乱的缘故,是不合法的,如前所述。这个原则之所以出于理性法,是因为理性法建立在属灵律法的基础上,而神性律法与理性法为一。凭后者与前者合在一起的光,或通过在神性律法之光中考虑理性法,可以看出,如果死亡之前丈夫随意休妻,就会造成大量灾难和社会问题。这些灾难和社会问题可从前面的记事(103-114节)在某种程度上看出来,其中来自九个国家的人就讨论了婚姻之爱的源头,故没必要补充进一步的证据。然而,这些因素并不妨碍出于自己的因素而可允许的分离,如前所述(252-254节),以及找情妇(对此,我们将在第二部分予以讨论)。


圣爱与圣智 #345

345.⑸这一切是由

345.⑸这一切是由脱离其高层的最低属灵层造成的。第三部分已说明:属灵成分从灵界太阳通过三个层级流下来,直至自然界的最低成分,这三个层级被称为属天层、属灵层和属世层;这三个层级自创造时,因而自出生时就在人里面,它们照着人的生活被打开;如果属天层,也就是最高和最内层被打开,人就变得属天;如果属灵层,也就是中间层被打开,人就变得属灵;但是,如果只有属世层,也就是最低和最外层被打开,人就变得属世。人若变成纯属世的,就只热爱肉体和世俗事物;并且他热爱这些东西到何等程度,就不热爱属天和属灵事物,不仰望主,并变得邪恶到何等程度。由此明显可知,被称为属灵-属世层的最低属灵层,能与它的高层分离,并且在由地狱构成的人里面是分离的。这最低的属灵层本身无法与它的高层分离,并朝地狱的方向观看;它也无法在地上的动物或物质里面如此分离并朝地狱的方向观看;它只能在人里面如此分离。

由此可知,正是脱离其高层的这最低属灵层,如存在于地狱里的人里面的那种,造成了上述地上的那些恶用。地上的有害物起源于人,因而起源于地狱,这一点可从圣言中所描述的迦南地的状态推断出来。当以色列人照诫命生活时,那地的出产就增多,牛羊群也是。但当他们违背诫命生活时,那地就贫瘠,如圣言所说的,被诅咒了;它产出的不再是庄稼,而是荆棘,他们的牛羊群流产,野兽侵袭。这一点也可从埃及的蝗虫、青蛙和虱子推断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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