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76

276.⑸尽管如此,

276.⑸尽管如此,世上的婚姻状态仍要延续到某个配偶生命的结束。引证这一点是为了让理性理解以下观点是必要、有用和正确的:即便在婚姻之爱并非纯正的地方,也要信奉这爱,并使它看似纯正。如果所步入的婚姻并没有承诺要持续到某方生命的结束,而是可以随意终止,那是另一回事了。以色列人就是这种情况,他们声称自己有休妻的自由,无论什么缘故。这一点从马太福音中的这段经文清楚看出来:

有法利赛人对耶稣说,人无论什么缘故都可以休妻吗?耶稣回答说,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是不可以的。他们反驳说,摩西吩咐他们给妻子休书,就可以休她。门徒说,人和妻子既是这样,倒不如不娶。(马太福音19:3-10

因此,既然婚约是终生的约定,那么可知,夫妻之间表面的爱情和友谊是有必要的。婚姻一旦缔结,就必须维持到在世生命的结束;这个原则是基于神性律法,并因基于神性律法,故也出于理性法(rational law),因而出于世间法(civil law)。这个原则之所以基于神性律法,是因为该律法声明:休妻另娶若非为了淫乱的缘故,是不合法的,如前所述。这个原则之所以出于理性法,是因为理性法建立在属灵律法的基础上,而神性律法与理性法为一。凭后者与前者合在一起的光,或通过在神性律法之光中考虑理性法,可以看出,如果死亡之前丈夫随意休妻,就会造成大量灾难和社会问题。这些灾难和社会问题可从前面的记事(103-114节)在某种程度上看出来,其中来自九个国家的人就讨论了婚姻之爱的源头,故没必要补充进一步的证据。然而,这些因素并不妨碍出于自己的因素而可允许的分离,如前所述(252-254节),以及找情妇(对此,我们将在第二部分予以讨论)。


圣爱与圣智 #205

3.7在先后秩序中,

3.7在先后秩序中,第一层级构成最高元素,第三层级构成最低元素;而在同步秩序中,第一层级构成最内在的元素,第三层级构成最外在的元素

205.离散层级既存在于先后秩序中,也存在于同步秩序中。这些层级的先后秩序是从最高到最低,或从上到下。天使天堂就处于这种秩序;处于该秩序的第三层天堂是最高的,第二层天堂是中间的,第一层天堂则是最低的;这就是它们的相对位置。在众天堂,天使里面的爱和智慧的状态,还有他们的热和光的状态,以及属灵大气的状态也处于相同的先后秩序。在那里,形式和力的一切完美同样处于相同的秩序。

当高度层级或离散层级处于先后秩序时,它们好比分为三层的圆柱,人通过这三层可升可降。最完美、最漂亮的事物在顶层;不怎么完美、漂亮的事物在中层;更不完美、漂亮的事物在底层。

但由相同层级构成的同步秩序则有另一番景象。其中,先后秩序的最高成分(如前所述,它们是最完美、最漂亮的)在核心;其较低成分在中间;最低成分在周边。它们就像在一个这些层级所组成的固体中:最好的元素在中间或核心;不怎么好的元素在这核心周围;由这些构成、因而更粗糙的元素在构成表面或周边的最外围。这就像是刚才所提到的圆柱下沉为一个平面,其最高部分形成该平面的最内层,中间部分形成中间层,最低部分形成最外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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