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6.⑸尽管如此,世上的婚姻状态仍要延续到某个配偶生命的结束。引证这一点是为了让理性理解以下观点是必要、有用和正确的:即便在婚姻之爱并非纯正的地方,也要信奉这爱,并使它看似纯正。如果所步入的婚姻并没有承诺要持续到某方生命的结束,而是可以随意终止,那是另一回事了。以色列人就是这种情况,他们声称自己有休妻的自由,无论什么缘故。这一点从马太福音中的这段经文清楚看出来:
有法利赛人对耶稣说,人无论什么缘故都可以休妻吗?耶稣回答说,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是不可以的。他们反驳说,摩西吩咐他们给妻子休书,就可以休她。门徒说,人和妻子既是这样,倒不如不娶。(马太福音19:3-10)
因此,既然婚约是终生的约定,那么可知,夫妻之间表面的爱情和友谊是有必要的。婚姻一旦缔结,就必须维持到在世生命的结束;这个原则是基于神性律法,并因基于神性律法,故也出于理性法(rational law),因而出于世间法(civil law)。这个原则之所以基于神性律法,是因为该律法声明:休妻另娶若非为了淫乱的缘故,是不合法的,如前所述。这个原则之所以出于理性法,是因为理性法建立在属灵律法的基础上,而神性律法与理性法为一。凭后者与前者合在一起的光,或通过在神性律法之光中考虑理性法,可以看出,如果死亡之前丈夫随意休妻,就会造成大量灾难和社会问题。这些灾难和社会问题可从前面的记事(103-114节)在某种程度上看出来,其中来自九个国家的人就讨论了婚姻之爱的源头,故没必要补充进一步的证据。然而,这些因素并不妨碍出于自己的因素而可允许的分离,如前所述(252-254节),以及找情妇(对此,我们将在第二部分予以讨论)。
202.灵界有三层天堂,照着高度层级被排列。最高层天堂的天使,在一切完美上胜过中间层天堂的天使;而中间层天堂的天使又胜过最低层天堂的天使。完美的层级是这样:最低层天堂的天使甚至无法上升到中间层天堂天使的完美的第一道门槛;而这些天使反过来无法上升到最高层天堂天使的完美的第一道门槛。这一点似乎令人难以置信,却是事实。原因在于,天使照着离散层级,而非连续层级进行联合。
我通过亲身经历获知,高层天堂和低层天堂的天使的情感、思维、言语之间的区别是这样,它们毫无共同之处;他们仅通过对应保持联系,这些对应通过主进入众天堂的直接流注,以及经由最高层天堂进入最低层天堂的间接流注而存在。
这就是这些区别的性质,所以它们无法用任何属世的语言来表达,因而无法描述;事实上,天使的思维因是属灵的,故不会落入属世观念。只有天使本人不以人类的,而是以自己的语言、词语和文字,才能表达和描述它们。这就是为何经上说天上的所见所闻“是人不可说的”。若知道最高层或第三层天堂天使的思维是目的的思维,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天使的思维是原因的思维,最低层或第一层天堂天使的思维是结果的思维,这些区别可在某种程度上得到理解。
必须注意的是,从目的思考是一回事,思考目的是另一回事;从原因思考是一回事,思考原因是另一回事;从结果思考是一回事,思考结果是另一回事。低层天堂的天使思考原因和目的,而高层天堂的天使则从原因和目的思考;从原因和目的思考是高级智慧的标志,而思考原因和目的则是低级智慧的标志。从目的思考是智慧的标志,从原因思考是聪明的标志,从结果思考则是知识的标志。由此明显可知,一切完美都通过并按着层级上升和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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