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75

275.⑷然而,若缺

275.⑷然而,若缺乏联结夫妻心智的内在情感,这类婚姻会在家中解体。之所以说在家中,是因为这一切是在夫妻之间私下里发生的。当订婚之时点燃、婚礼之时迸发的最初火焰,由于内在情感的差异逐渐熄灭,最终被冷淡取而代之时,这种情形就会出现。众所周知,这时,牵引并诱使他们结婚的外在情感已经破碎,以致它们无法再将二人联结起来。我在前一章已证实,造成冷淡的因素各种各样,既有内在的,也有外在的,还有偶然的,所有这些因素都源于内在倾向的不同之处。由此明显可知,若外在情感中没有联结夫妻心智的内在情感,这类婚姻会在家中解体。

圣爱与圣智 #406

406.(9)经过这

406.(9)经过这三次结合,爱或意愿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没有理解力的爱,或没有理解力的思维的爱之情感,在身体里面既不能感觉,也不能行动;因为没有理解力的爱如同瞎子,没有思维的情感如同在幽暗中。事实上,理解力是爱用来看见的光。此外,理解力的智慧来自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因此,既然没有理解力之光,意愿之爱什么也看不见,是瞎眼的,那么可推知,没有理解力之光,甚至连肉体感官也是瞎眼和迟钝的,不仅视觉和听觉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是因为对真理的一切感知都属于理解力中的爱,如前所示,肉体感官都从其心智感知中获得自己的感知。

这同样适用于身体的一切行为。因为源于没有理解力的爱的行为就像人在黑暗中的行为,这时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因此,这种行为没有聪明或智慧的东西在里面,不能被称为有生命的行为,因为行为从爱中获得它的存在,从聪明中获得它的品质。此外,良善通过真理拥有自己的一切能力。所以,良善在真理中并因此通过真理起作用;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理解力。由此可见,爱或意愿经过这三次结合(参看404节),开始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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