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65

265.这事过后,一

265.这事过后,一个地狱被打开了,我看到那里有两个人,一个坐在长凳上,双脚搁在装满蛇的篮子里,只见那些蛇爬到他的胸膛直到脖子上。另一个骑在一个火驴上,驴子旁边有红蛇昂着头和脖子在爬行,跟随着骑驴人。我被告知,这两人曾是教皇,他们剥夺了皇帝们的统治权,在罗马以辱骂和虐待恶毒对待到这里来祈求并崇拜他们的皇帝。装蛇的篮子和旁边有蛇的火驴表现了他们那源于自我之爱的控制之爱。不过,只有远处的人才能看到这幅景象。当时一些教士在场,我便问他们,这两人是不是原来那两个教皇。他们声称认识这两个人,并且知道他们就是那两个教皇。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83

SS83.每个人都有

SS83.每个人都有两种生命官能,被称为理解力和意愿。理解力是接受真理、因而接受智慧的容器,意愿是接受良善、因而接受爱的容器。为叫一个人能成为教会的一部分,这两者必须合而为一;当这个人从纯正真理形成他的理解力,并且表面上看貌似凭他自己如此行时,当他的意愿充满爱之良善,并且这一切由主实现时,它们就合为一体。人由此而拥有一种真理的生命和一种良善的生命,真理的生命从意愿而在理解力中,良善的生命通过理解力而在意愿中。这就是一个人里面的真理与良善的婚姻,以及他里面的主与教会的婚姻。关于被称为一个婚姻的这种相互结合,详情可参看《圣治》,《圣爱与圣智》和《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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