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62.之后,我首先检查了地狱的共性之爱,就是源于自我之爱的控制之爱;然后检查了与它对立的天堂的共性之爱,就是源于服务之爱的控制之爱。我不被允许只检查这一种爱而不检查那一种爱;事实上,若无那一种爱,理解力就无法感知这一种爱,因为它们是对立面。因此,为了觉察这二者,有必要将它们摆在一起进行对照;因为一张美丽标致的脸与一张丑陋畸形的脸一对照,就显得光芒四射。当深入思考源于自我之爱的控制之爱时,我被允许发觉,这爱最属地狱,因而是那些陷入最深地狱的人所体验的;源于服务之爱的控制之爱最属天堂,因而是那些处于最高天堂的人所体验的。
源于自我之爱的控制之爱之所以最属地狱,是因为源于自我之爱的控制出于自我,而人的自我生来就是纯粹的邪恶,纯粹的邪恶与主完全相反。因此,那些人越陷入这邪恶,就越否认神和教会的神圣事物,越崇拜自己和自然界。我恳求那些陷入此爱的人在自己里面搜寻,然后就会发现它。这爱还有如此特点:它的缰绳越松开,如没有任何障碍时的情形,它就越步步猛冲,直达顶点。甚至在那里它也不会止步;但它若无法再向前迈进,就会悲痛欲绝。
在政客身上,这爱爬得如此之高,以致他们想作国王和皇帝;若可能,还想统治世界上的一切,被冠以王中之王和帝中之帝的头衔。而在神职人员身上,这爱同样攀升到想要成为神明的地步;若可能,还想统治天上的一切,获得众神之神的头衔。下面我们将看到,这两类人心里并不承认任何神。而另一方面,那些出于服务之爱实施控制的人并不想凭自己,而想凭主实施控制;因为服务之爱来自主,就是主自己。这些人仅仅视高位为服务的手段。他们把服务看得远远比高位优越;而其他人则把高位看得远远比服务优越。
六、灵界中的荷兰人
48.我在前面(20节)说明,阅读圣言并敬拜主的基督徒在整个灵人界的各民族和各人民的中心,因为他们享有最大、最强的属灵之光;这光从他们如同从一个中心散发到整个周边区域,直至最边远之处,带来光照;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新教徒照着他们对来自主的属灵之光的接受方式而在这个基督徒中心区域内有指定的地方。由于英国人所拥有的这光储存在他们的理解力部分,所以他们在这个中心区域的至内层。由于荷兰人所拥有的这光与属世之光联系更紧密,以至于这光在他们当中不是那么雪白,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不完全透明的品质,这种品质接受既来自属灵之光,同时来自属灵之热的理性,所以他们在基督徒中心区域的东方和南方获得住处:在东方是因为他们能接受属灵之热,这热赋予他们仁;在南方是因为他们能接受属灵之光,这光赋予他们信。
灵界的方位不像自然界的方位,住处的位置取决于对信和爱的接受:住在东方的,在爱和仁上比较突出;住在南方的,在聪明和信仰上比较突出;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141-153节)。他们之所以占据基督徒中心区域的这些方位,另外一个原因是,他们爱的目的是贸易,金钱是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这是一种属灵的爱。然而,如果爱的目的是金钱,贸易成为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那么这就是一种被贪婪所玷污的属世之爱。荷兰人比其他人更拥有刚才所提到的属灵之爱;就其本身而言,这爱等同于公共利益,包含并促进了他们祖国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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