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62

262.之后,我首先

262.之后,我首先检查了地狱的共性之爱,就是源于自我之爱的控制之爱;然后检查了与它对立的天堂的共性之爱,就是源于服务之爱的控制之爱。我不被允许只检查这一种爱而不检查那一种爱;事实上,若无那一种爱,理解力就无法感知这一种爱,因为它们是对立面。因此,为了觉察这二者,有必要将它们摆在一起进行对照;因为一张美丽标致的脸与一张丑陋畸形的脸一对照,就显得光芒四射。当深入思考源于自我之爱的控制之爱时,我被允许发觉,这爱最属地狱,因而是那些陷入最深地狱的人所体验的;源于服务之爱的控制之爱最属天堂,因而是那些处于最高天堂的人所体验的。

源于自我之爱的控制之爱之所以最属地狱,是因为源于自我之爱的控制出于自我,而人的自我生来就是纯粹的邪恶,纯粹的邪恶与主完全相反。因此,那些人越陷入这邪恶,就越否认神和教会的神圣事物,越崇拜自己和自然界。我恳求那些陷入此爱的人在自己里面搜寻,然后就会发现它。这爱还有如此特点:它的缰绳越松开,如没有任何障碍时的情形,它就越步步猛冲,直达顶点。甚至在那里它也不会止步;但它若无法再向前迈进,就会悲痛欲绝。

在政客身上,这爱爬得如此之高,以致他们想作国王和皇帝;若可能,还想统治世界上的一切,被冠以王中之王和帝中之帝的头衔。而在神职人员身上,这爱同样攀升到想要成为神明的地步;若可能,还想统治天上的一切,获得众神之神的头衔。下面我们将看到,这两类人心里并不承认任何神。而另一方面,那些出于服务之爱实施控制的人并不想凭自己,而想凭主实施控制;因为服务之爱来自主,就是主自己。这些人仅仅视高位为服务的手段。他们把服务看得远远比高位优越;而其他人则把高位看得远远比服务优越。


最后的审判(续) #3

3.基督教界的普遍观

3.基督教界的普遍观点是:在最后审判之日,整个可见的天和整个可居的地都要毁灭,一个新天和一个新地将取而代之;那时,人们的灵魂会使他们的身体复原,因此他们将像以前那样重新过人的生活。这种观点成了一个信条,因为人们仅按字义理解圣言,在圣言的灵义被揭开之前,这种情况是不可避免的。另外一个原因是,许多人被引诱相信灵魂纯粹是一个人呼出的一口气,而灵人和天使是气态物质。只要对灵魂、灵人和天使的理解如此缺少,那么以其它方式思想最后的审判是不可能的。不过,人们若认识到,人死后作为一个人存在,和在世时一样;唯一区别在于,那时他披上灵体,以取代他以前的肉体;属灵人看得见灵体,就像世人看得见肉体一样,就能明白最后的审判不会发生在世界,只能发生在灵界。所有曾出生并已死去的人都聚集在灵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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