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57

257.(21)第二

257.(21)第二个是迫于婚约和法律,与对方共同生活似乎不自由的感觉。这个因素仅适用于那些其婚姻之爱在至内层变得冷淡之人;它因是内在冷淡的一个补充,故是一个附加或偶然因素。就这种人而言,婚外情(即婚外之爱,love outside marriage)内在是热的,因为它被认可和青睐。事实上,对这一种爱的冷就是对另一种爱的热。即便这热没有被感觉到,它仍存在于冷里面,甚至就在它正中间。此时它若真不在里面,就永远不可能复活。正是这热造成强迫感,并且这种感觉与日俱增,以致一方将所缔结并具有法律保障的婚约视为无法挣脱的束缚。不过,若夫妻双方都打破了这些束缚,情况就不同了。

那些声明弃绝婚外情,认为婚姻之爱是天上的,并且就是天堂之人的情形截然不同;若他们体验到这一点,更是如此。对他们来说,婚约及其协定和法律及其规定被铭刻在他们心上,并刻得越来越深。就他们而言,这爱的约束无需那一纸婚约或法律规定来保证,这二者自创造时就被植入他们所享有的爱情本身。世上所确立的婚约和法律就出自爱情所固有的约定和律法,而不是反过来。正因如此,属于这爱的一切被感觉为自由;若非出于爱,就没有自由可言。我从天使那里听说,真正婚姻之爱的自由是最大的,因为这爱是所有爱中最大的。


最后的审判 #10

10.⑵人类是天堂的

10.⑵人类是天堂的苗床。这一点在下一章(14-22节)会得到进一步的支持,在那里我将说明:天堂与地狱皆来自人类,这意味着人类就是天堂的苗床。但我在此必须首先说明,正如自创世之初直到如今,天堂由人类形成,此后它将继续由人类形成并填满。

事实上,某个星球上的人类灭亡是有可能的;当他们与神性完全分离时,这种情形就会发生;因为那时,人不再有属灵的生命,只有属世的生命,属世的生命就像动物的生命。一旦人们成了这个样子,他们就无法形成一个社群,受到律法的约束,因为没有天堂的流注,因而没有神性的管理,人会变得疯狂,不受控制地冲进针对彼此的难以启齿的各种恶行。即便某个星球上的人类因与神性分离而有可能灭亡(这是主预防的一个结果),但其它星球上的人类仍继续存在。因为宇宙中有数十万个星球;对此,可参看《宇宙星球》这本小册子,我们太阳系和外太空中的星球被称为行星。

我从天上被告知,若非主降世,在地球上取了人身,并使之成为神性,地球上的人类早就灭亡了,并且今天不会剩下一个幸存者。我还被告知,若非主赐给我们这样一部圣言为天使天堂并它与人的结合充当一个基础,同样的情形就会发生。天堂与人通过圣言结合,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一书(303-310节)。然而,只有那些作属灵思考的人,也就是那些通过承认主里面的神性而与天堂结合的人才能承认这一事实,因为唯有他们才能作属灵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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