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57

257.(21)第二

257.(21)第二个是迫于婚约和法律,与对方共同生活似乎不自由的感觉。这个因素仅适用于那些其婚姻之爱在至内层变得冷淡之人;它因是内在冷淡的一个补充,故是一个附加或偶然因素。就这种人而言,婚外情(即婚外之爱,love outside marriage)内在是热的,因为它被认可和青睐。事实上,对这一种爱的冷就是对另一种爱的热。即便这热没有被感觉到,它仍存在于冷里面,甚至就在它正中间。此时它若真不在里面,就永远不可能复活。正是这热造成强迫感,并且这种感觉与日俱增,以致一方将所缔结并具有法律保障的婚约视为无法挣脱的束缚。不过,若夫妻双方都打破了这些束缚,情况就不同了。

那些声明弃绝婚外情,认为婚姻之爱是天上的,并且就是天堂之人的情形截然不同;若他们体验到这一点,更是如此。对他们来说,婚约及其协定和法律及其规定被铭刻在他们心上,并刻得越来越深。就他们而言,这爱的约束无需那一纸婚约或法律规定来保证,这二者自创造时就被植入他们所享有的爱情本身。世上所确立的婚约和法律就出自爱情所固有的约定和律法,而不是反过来。正因如此,属于这爱的一切被感觉为自由;若非出于爱,就没有自由可言。我从天使那里听说,真正婚姻之爱的自由是最大的,因为这爱是所有爱中最大的。


圣爱与圣智 #93

2.3灵界太阳不是神

2.3灵界太阳不是神,而是神-人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的一种发出;这太阳的热与光也是如此

93.天使所看见并从中获得热与光的太阳,不是指主本身,而是指主的最先发出,也就是属灵之热的最高层。属灵之热的最高层是属灵之火,也就是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的第一对应形式。正因如此,该太阳显得炽热,在天使看来也是炽热的,但在世人看来不是。在世人看来炽热的火不是属灵的,而是属世的;这两种火之间的区别,犹如活物与死物之间的区别。因此,属灵的太阳以其热活跃属灵生物,更新属灵物体。属世太阳也以其热活跃属世生物,更新属世物体;然而不是靠它自身,而是通过属灵之热的流注,它只是作为一种物质为该流注提供辅助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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