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57

257.(21)第二

257.(21)第二个是迫于婚约和法律,与对方共同生活似乎不自由的感觉。这个因素仅适用于那些其婚姻之爱在至内层变得冷淡之人;它因是内在冷淡的一个补充,故是一个附加或偶然因素。就这种人而言,婚外情(即婚外之爱,love outside marriage)内在是热的,因为它被认可和青睐。事实上,对这一种爱的冷就是对另一种爱的热。即便这热没有被感觉到,它仍存在于冷里面,甚至就在它正中间。此时它若真不在里面,就永远不可能复活。正是这热造成强迫感,并且这种感觉与日俱增,以致一方将所缔结并具有法律保障的婚约视为无法挣脱的束缚。不过,若夫妻双方都打破了这些束缚,情况就不同了。

那些声明弃绝婚外情,认为婚姻之爱是天上的,并且就是天堂之人的情形截然不同;若他们体验到这一点,更是如此。对他们来说,婚约及其协定和法律及其规定被铭刻在他们心上,并刻得越来越深。就他们而言,这爱的约束无需那一纸婚约或法律规定来保证,这二者自创造时就被植入他们所享有的爱情本身。世上所确立的婚约和法律就出自爱情所固有的约定和律法,而不是反过来。正因如此,属于这爱的一切被感觉为自由;若非出于爱,就没有自由可言。我从天使那里听说,真正婚姻之爱的自由是最大的,因为这爱是所有爱中最大的。


圣爱与圣智 #60

60.在灵界,我听见

60.在灵界,我听见周围许多人谈论说,他们很愿意承认神性在宇宙的每一个事物里面,因为他们在其中看到神的奇事,越深入观察,它们似乎越奇妙。然而,当他们被告知,神性的确在宇宙的每一个事物里面时,却又表现出不悦;这表明他们所说的,他们并非真的相信。因此,我问他们能否仅从每一粒种子里面的奇妙能力看出这一点,因为它按类似秩序产生自己的植被,直至产生新种子;还因为对无限和永恒者的观念就存在于每一粒种子中;种子有一种无限自我繁殖并结出果实,直到永远的努力在里面。

这一点在每个活物,甚至最小活物中不也显而易见吗?因为它里面有感觉器官,还有脑、心、肺和其它部位;以及动脉、静脉、纤维、肌肉和它们的功能;更不用说它们天性中的奇妙现象了,关于该主题已有整套书卷写成。所有这些奇事都来自神,但它们所披的形式却来自尘世物质,从尘世物质形成植物,也按次序形成人。所以经上论到人说:他是从土里被造的,是地上的尘土,生气吹在他鼻孔里(创世记2:7)。由此明显可知,神性不是人自己的,而是附着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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