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7.(21)第二个是迫于婚约和法律,与对方共同生活似乎不自由的感觉。这个因素仅适用于那些其婚姻之爱在至内层变得冷淡之人;它因是内在冷淡的一个补充,故是一个附加或偶然因素。就这种人而言,婚外情(即婚外之爱,love outside marriage)内在是热的,因为它被认可和青睐。事实上,对这一种爱的冷就是对另一种爱的热。即便这热没有被感觉到,它仍存在于冷里面,甚至就在它正中间。此时它若真不在里面,就永远不可能复活。正是这热造成强迫感,并且这种感觉与日俱增,以致一方将所缔结并具有法律保障的婚约视为无法挣脱的束缚。不过,若夫妻双方都打破了这些束缚,情况就不同了。
那些声明弃绝婚外情,认为婚姻之爱是天上的,并且就是天堂之人的情形截然不同;若他们体验到这一点,更是如此。对他们来说,婚约及其协定和法律及其规定被铭刻在他们心上,并刻得越来越深。就他们而言,这爱的约束无需那一纸婚约或法律规定来保证,这二者自创造时就被植入他们所享有的爱情本身。世上所确立的婚约和法律就出自爱情所固有的约定和律法,而不是反过来。正因如此,属于这爱的一切被感觉为自由;若非出于爱,就没有自由可言。我从天使那里听说,真正婚姻之爱的自由是最大的,因为这爱是所有爱中最大的。
363.⑴爱和智慧,以及由此而来的意愿和理解力构成人的真生命。几乎没有人知道生命是什么。当有人思想生命时,觉得它似乎是某种转瞬即逝的东西,对这种东西是不可能有什么概念的。它似乎是这种东西,是因为人们不知道唯独神是生命,并且祂的生命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由此明显可知,人里面的生命不是别的,正是爱和智慧,这生命照着人接受这爱和智慧的程度而在他里面。众所周知,太阳发出热和光,宇宙万物是接受者,并照着它们接受这热和光的程度而变得温暖和明亮。从主所在的太阳发出的热和光也是这样,它发出的热是爱,发出的光是智慧,如第二部分所示。因此,生命来自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这两者。
来自主的爱和智慧就是生命,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一个人会随着他里面的爱的衰退而变得无精打采,随着智慧的衰退而变得愚蠢迟钝;倘若它们真的完全衰退了,他就不再存活。爱有许多属性,这些属性被赋予另外的名称,因为它们是爱的衍生物,如情感、渴望和欲望,以及它们的快乐和享受。智慧也有许多属性,如感知、反思、回忆、思考,以及对某事的注意。此外,爱和智慧一起同样有许多属性,如同意、结论和行动的决心等等。事实上,所有这些都是两者的属性,只是它们从占主导地位并且更接近这两者的那个属性而得名。
最后从这两者衍生出来的是感觉,也就是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触觉,以及它们的快乐和满足。按照表象,是眼睛在看;但其实是理解力通过眼睛在看;因此,看也论及理解力。按照表象,是耳朵在听;但其实是理解力通过耳朵在听;因此,听也论及注意和听从,注意和听从是理解力的功能。按照表象,是鼻子在闻,舌头在尝;但其实是理解力用它的感知在闻和尝;因此,闻和尝也论及感知。其它例子也是如此。这一切现象的源头都是爱和智慧;由此可见,这两者构成人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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