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57

257.(21)第二

257.(21)第二个是迫于婚约和法律,与对方共同生活似乎不自由的感觉。这个因素仅适用于那些其婚姻之爱在至内层变得冷淡之人;它因是内在冷淡的一个补充,故是一个附加或偶然因素。就这种人而言,婚外情(即婚外之爱,love outside marriage)内在是热的,因为它被认可和青睐。事实上,对这一种爱的冷就是对另一种爱的热。即便这热没有被感觉到,它仍存在于冷里面,甚至就在它正中间。此时它若真不在里面,就永远不可能复活。正是这热造成强迫感,并且这种感觉与日俱增,以致一方将所缔结并具有法律保障的婚约视为无法挣脱的束缚。不过,若夫妻双方都打破了这些束缚,情况就不同了。

那些声明弃绝婚外情,认为婚姻之爱是天上的,并且就是天堂之人的情形截然不同;若他们体验到这一点,更是如此。对他们来说,婚约及其协定和法律及其规定被铭刻在他们心上,并刻得越来越深。就他们而言,这爱的约束无需那一纸婚约或法律规定来保证,这二者自创造时就被植入他们所享有的爱情本身。世上所确立的婚约和法律就出自爱情所固有的约定和律法,而不是反过来。正因如此,属于这爱的一切被感觉为自由;若非出于爱,就没有自由可言。我从天使那里听说,真正婚姻之爱的自由是最大的,因为这爱是所有爱中最大的。


圣爱与圣智 #316

316.动物界的功用

316.动物界的功用形式里面也有一种类似的创造形像。例如,从植入子宫或卵子的精子中发育出动物的身体,也就是精子发展的最后阶段;这身体发育成熟后,就会产生新精子。这个过程类似于植物界的功用形式的发展过程,即:精子是初始;子宫或卵子好比土地;出生前的状态好比种子在地里逐渐扎根的状态;出生后到动物能够繁殖时的状态好比一棵树从发芽到结果的状态。通过这种对比明显看出,创造的类似形像既存在于植物的形式中,也存在于动物的形式中,也就是说,它们表现出从最初发展到最终,又从最终发展到最初的一个过程。

创造的类似形像就存在于人里面的每一个细节中,因为有一个从爱通过智慧进入功用的类似过程,因而有一个从意愿通过理解力进入行动的类似过程,以及从仁通过信进入作为的类似过程。意愿和理解力,以及仁和信是最初成分,行动和作为来源于这些成分。行动和作为是最终成分。从这些最终成分通过功用的快乐又返回到它们的最初成分,就是我们所说的意愿和理解力,或仁和信。这种返回是通过功用的快乐实现的,这一点从在与某种爱有关的行动和作为中所感受到的快乐很清楚地看出来,因为它们流回它们所来自的爱的最初元素,结合由此产生。在行动和作为中所感受到的快乐就是我们所说的功用的快乐。

一个从最初到最终,从最终到最初的类似过程就体现在一个人里面的情感和思维的最纯有机形式中。在他的大脑中,这些形式呈星状,被称为灰质。纤维从这些形式中出来,经由髓质通过颈部进入身体;它们又继续延伸到身体的最终成分,然后从最终成分返回到它们的最初源头。这些纤维是通过血管返回到其最初源头的。

一切情感和思维,也就是这些形式或物质的状态变化和变动,其过程与此类似。因为从这些形式或物质发出的纤维,比较像灵界太阳所产生的大气,也就是包含热和光的传送器;而身体所产生的行为比较像从地经由大气所产出的事物,其功用的快乐返回到它们所来自的源头。然而,这样一个过程就存在于这些形式中,一个创造的形像就体现在这个过程中,理解力几乎完全无法明白这一点,既因为虽有成千上万股力量在一个行为里面运作,但却表现为一个,还因为功用的快乐没有在思维中产生任何可见的形像,只是在没有对它们的清晰感知的情况下影响它。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前面的阐述和解释,如:一切受造物的功用皆按高度层级上升到人类,再通过人类上升到它们所来自的神造物主那里(65-68节);创造的目的在它的最终形式中得到表达,这目的就是使一切事物都能返回到造物主那里,使结合能发生(167-172节)。不过,在下一部分,也就是论述意愿和理解力与心和肺的对应关系的地方,这些问题将呈现在更清晰的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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