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7.(21)第二个是迫于婚约和法律,与对方共同生活似乎不自由的感觉。这个因素仅适用于那些其婚姻之爱在至内层变得冷淡之人;它因是内在冷淡的一个补充,故是一个附加或偶然因素。就这种人而言,婚外情(即婚外之爱,love outside marriage)内在是热的,因为它被认可和青睐。事实上,对这一种爱的冷就是对另一种爱的热。即便这热没有被感觉到,它仍存在于冷里面,甚至就在它正中间。此时它若真不在里面,就永远不可能复活。正是这热造成强迫感,并且这种感觉与日俱增,以致一方将所缔结并具有法律保障的婚约视为无法挣脱的束缚。不过,若夫妻双方都打破了这些束缚,情况就不同了。
那些声明弃绝婚外情,认为婚姻之爱是天上的,并且就是天堂之人的情形截然不同;若他们体验到这一点,更是如此。对他们来说,婚约及其协定和法律及其规定被铭刻在他们心上,并刻得越来越深。就他们而言,这爱的约束无需那一纸婚约或法律规定来保证,这二者自创造时就被植入他们所享有的爱情本身。世上所确立的婚约和法律就出自爱情所固有的约定和律法,而不是反过来。正因如此,属于这爱的一切被感觉为自由;若非出于爱,就没有自由可言。我从天使那里听说,真正婚姻之爱的自由是最大的,因为这爱是所有爱中最大的。
300.前面(173-183节)说明,灵界和自然界一样,都有大气在里面。那里还说明,灵界的大气是属灵的,而自然界的大气是属世的。从直接包围灵界太阳的属灵大气的起源可以看出,大气中的一切本质上具有和灵界太阳本质上一样的性质。天使凭借他们脱离空间的属灵观念对这一事实作了如下解释:只有一种物质是其它一切事物的源头,该物质就是灵界太阳。此外,由于神性不在空间中,且在最大和最小之物上都是一样的,所以神-人首先发出的灵界太阳也是这样。他们还进一步说,这唯一的物质,也就是通过大气照着连续或广度层级,同时照着离散或高度层级发出的灵界太阳,产生了存在于受造宇宙中的一切事物的多样性。天使声称,若不剔除空间概念,这些事根本无法理解;如果不剔除空间概念,那么表象必造成误解。但只要人坚持认为神是存在本身,一切事物皆源于这存在,这种误解就不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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