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57

257.(21)第二

257.(21)第二个是迫于婚约和法律,与对方共同生活似乎不自由的感觉。这个因素仅适用于那些其婚姻之爱在至内层变得冷淡之人;它因是内在冷淡的一个补充,故是一个附加或偶然因素。就这种人而言,婚外情(即婚外之爱,love outside marriage)内在是热的,因为它被认可和青睐。事实上,对这一种爱的冷就是对另一种爱的热。即便这热没有被感觉到,它仍存在于冷里面,甚至就在它正中间。此时它若真不在里面,就永远不可能复活。正是这热造成强迫感,并且这种感觉与日俱增,以致一方将所缔结并具有法律保障的婚约视为无法挣脱的束缚。不过,若夫妻双方都打破了这些束缚,情况就不同了。

那些声明弃绝婚外情,认为婚姻之爱是天上的,并且就是天堂之人的情形截然不同;若他们体验到这一点,更是如此。对他们来说,婚约及其协定和法律及其规定被铭刻在他们心上,并刻得越来越深。就他们而言,这爱的约束无需那一纸婚约或法律规定来保证,这二者自创造时就被植入他们所享有的爱情本身。世上所确立的婚约和法律就出自爱情所固有的约定和律法,而不是反过来。正因如此,属于这爱的一切被感觉为自由;若非出于爱,就没有自由可言。我从天使那里听说,真正婚姻之爱的自由是最大的,因为这爱是所有爱中最大的。


圣爱与圣智 #243

243.理解力能被提

243.理解力能被提升至天堂之光,也就是天使的智慧,而意愿无法被提升至天堂之热,也就是天使的爱,除非人避恶如罪并仰望主,这一点已通过灵界经历向我清楚显明。我经常看见并发觉,那些只知道有一位神,主曾生而为人,别的几乎什么也不知道的简单灵人,充分理解天使智慧的奥秘,几乎与天使无异。不仅这些简单灵人,就连许多魔鬼团伙也是如此。然而,他们听见这些事时能明白它们,但在自己里面思考时则不能。因为当他们听见这些事时,光从上面进入;而当他们在自己里面思考时,除了对应于他们的热或爱的光之外,其它光无法进入。因此,当他们听见并明白这些奥秘时,一转移注意力,就什么也不记得了。事实上,那些属魔鬼团伙的人甚至厌恶地弃绝这些事,全然否认它们,因为他们的爱之火及其光是虚幻的,在他们里面造成黑暗,从上面进入的天堂之光便被这黑暗熄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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