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7.(21)第二个是迫于婚约和法律,与对方共同生活似乎不自由的感觉。这个因素仅适用于那些其婚姻之爱在至内层变得冷淡之人;它因是内在冷淡的一个补充,故是一个附加或偶然因素。就这种人而言,婚外情(即婚外之爱,love outside marriage)内在是热的,因为它被认可和青睐。事实上,对这一种爱的冷就是对另一种爱的热。即便这热没有被感觉到,它仍存在于冷里面,甚至就在它正中间。此时它若真不在里面,就永远不可能复活。正是这热造成强迫感,并且这种感觉与日俱增,以致一方将所缔结并具有法律保障的婚约视为无法挣脱的束缚。不过,若夫妻双方都打破了这些束缚,情况就不同了。
那些声明弃绝婚外情,认为婚姻之爱是天上的,并且就是天堂之人的情形截然不同;若他们体验到这一点,更是如此。对他们来说,婚约及其协定和法律及其规定被铭刻在他们心上,并刻得越来越深。就他们而言,这爱的约束无需那一纸婚约或法律规定来保证,这二者自创造时就被植入他们所享有的爱情本身。世上所确立的婚约和法律就出自爱情所固有的约定和律法,而不是反过来。正因如此,属于这爱的一切被感觉为自由;若非出于爱,就没有自由可言。我从天使那里听说,真正婚姻之爱的自由是最大的,因为这爱是所有爱中最大的。
233.我从天堂被告知,在永恒之主,即耶和华在世上取得一个人身之前,两个在先层级就实际存在于祂里面,而第三个层级则潜在于祂里面,天使的情况也是如此;但是,主在世取得一个人身之后,就另外披上了第三个层级,就是我们所说的属世层,由此变成人,和世人一样;然而,不同之处在于,主里面的这最后一个层级,和在先层级一样,也是无限和非受造的;而在天使和世人里面,它们都是有限和受造的。
事实上,先前充满宇宙一切空间,却与空间无关(69—72节)的神性的确进入,甚至渗透到自然界的最表层。然而,在取得人身之前,神性通过天使天堂间接流入属世层级,而在取得人身之后,则直接从祂自己流入。正因如此,在主降临之前,世上的一切教会都是属灵和属天事物的代表;但在祂降临之后,则变成属灵-属世和属天-属世,并且代表性敬拜被废除了。也正因如此,天使天堂的太阳,即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的首先发出,如前所述,在主取得人身之后比在祂取得人身之前放射出更辉煌、更灿烂的光芒。这也是以赛亚书中这些话的意思:
在那日,月光必像日光,日光必加七倍,像七日的光一样。(以赛亚书30:26)
这是指着主降世后天堂和教会的状态说的。启示录:
人子的脸面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启示录1:16)
以及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60:20;撒母耳记下23:3,4;马太福音17:1,2)。主降世前通过天堂对世人的间接启示好比月光,月光就是间接的阳光。主降世后,这光成了直接启示,故以赛亚书上说,月光必像日光(30:26)。诗篇:
在祂的日子,义人要发旺,大有平安,直到月亮不再重现。(诗篇72:7)
这话也是指着主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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