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7.(21)第二个是迫于婚约和法律,与对方共同生活似乎不自由的感觉。这个因素仅适用于那些其婚姻之爱在至内层变得冷淡之人;它因是内在冷淡的一个补充,故是一个附加或偶然因素。就这种人而言,婚外情(即婚外之爱,love outside marriage)内在是热的,因为它被认可和青睐。事实上,对这一种爱的冷就是对另一种爱的热。即便这热没有被感觉到,它仍存在于冷里面,甚至就在它正中间。此时它若真不在里面,就永远不可能复活。正是这热造成强迫感,并且这种感觉与日俱增,以致一方将所缔结并具有法律保障的婚约视为无法挣脱的束缚。不过,若夫妻双方都打破了这些束缚,情况就不同了。
那些声明弃绝婚外情,认为婚姻之爱是天上的,并且就是天堂之人的情形截然不同;若他们体验到这一点,更是如此。对他们来说,婚约及其协定和法律及其规定被铭刻在他们心上,并刻得越来越深。就他们而言,这爱的约束无需那一纸婚约或法律规定来保证,这二者自创造时就被植入他们所享有的爱情本身。世上所确立的婚约和法律就出自爱情所固有的约定和律法,而不是反过来。正因如此,属于这爱的一切被感觉为自由;若非出于爱,就没有自由可言。我从天使那里听说,真正婚姻之爱的自由是最大的,因为这爱是所有爱中最大的。
231.人里面也有这三个层级,这一点从人心智的提升可以看出来,人类心智甚至能被提升至第二和第三层天堂的天使所拥有的爱和智慧的层级。因为所有天使生而为人;并且就属其心智的内层而言,一个人就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因此,通过创造,人里面有和天堂一样多的高度层级。此外,人是神的形像和样式;所以这三个层级被刻在人身上,因为他们在神-人里面,也就是说,在主里面。主里面的这些层级是无限和非受造的,而人里面的这些层级是有限和受造的,这一点可从第一部分的说明看出来,如以下内容:主本身就是爱和智慧;人是来自主的爱与智慧的接受者;以及除了无限之物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表明主;除了有限之物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表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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