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7.(21)第二个是迫于婚约和法律,与对方共同生活似乎不自由的感觉。这个因素仅适用于那些其婚姻之爱在至内层变得冷淡之人;它因是内在冷淡的一个补充,故是一个附加或偶然因素。就这种人而言,婚外情(即婚外之爱,love outside marriage)内在是热的,因为它被认可和青睐。事实上,对这一种爱的冷就是对另一种爱的热。即便这热没有被感觉到,它仍存在于冷里面,甚至就在它正中间。此时它若真不在里面,就永远不可能复活。正是这热造成强迫感,并且这种感觉与日俱增,以致一方将所缔结并具有法律保障的婚约视为无法挣脱的束缚。不过,若夫妻双方都打破了这些束缚,情况就不同了。
那些声明弃绝婚外情,认为婚姻之爱是天上的,并且就是天堂之人的情形截然不同;若他们体验到这一点,更是如此。对他们来说,婚约及其协定和法律及其规定被铭刻在他们心上,并刻得越来越深。就他们而言,这爱的约束无需那一纸婚约或法律规定来保证,这二者自创造时就被植入他们所享有的爱情本身。世上所确立的婚约和法律就出自爱情所固有的约定和律法,而不是反过来。正因如此,属于这爱的一切被感觉为自由;若非出于爱,就没有自由可言。我从天使那里听说,真正婚姻之爱的自由是最大的,因为这爱是所有爱中最大的。
223.关于这个主题,天使的声明如下:没有什么东西如此细小,以至于没有这两种层级在里面。例如,任何动物,任何植物,任何矿物,任何以太或空气里面没有任何成分如此细小,以至于没有这两种层级在里面。
此外,由于以太和空气是传送热和光的容器,属灵之热和属灵之光是传送爱和智慧的容器,所以热和光,或爱和智慧没有任何成分细小到没有这两种层级在里面。天使还声明,情感的最小元素和思维的最小元素,甚至一个思维观念的最小元素也都由这两种层级构成,非由这些层级构成的任何细微元素实际上并不存在。因为它没有任何形式,因而没有任何品质,也没有变化多样、通过这种方式得以存在的状态。
天使通过以下真理证实了这一点:神造物主,即永恒之主里面的无限元素是有区别的一体;祂的无限元素里面又有无限元素;无限的无限元素里面就有这两种层级,祂里面的这些层级也是有区别的一体。此外,由于这些元素在祂里面,一切事物皆由祂所造,并且受造物以某种形像重现了祂里面的元素,所以可推知,没有这些层级在里面的最小有限形式是不存在的。这些层级同等地存在于最小和最大的受造物中,因为神性在最大和最小事物上是一样的。神-人内的无限事物是有区别的一体(参看17-22节);神性在最大和最小事物上是一样的(77-82节);这些要点进一步得以说明(155,169,17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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