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7.(21)第二个是迫于婚约和法律,与对方共同生活似乎不自由的感觉。这个因素仅适用于那些其婚姻之爱在至内层变得冷淡之人;它因是内在冷淡的一个补充,故是一个附加或偶然因素。就这种人而言,婚外情(即婚外之爱,love outside marriage)内在是热的,因为它被认可和青睐。事实上,对这一种爱的冷就是对另一种爱的热。即便这热没有被感觉到,它仍存在于冷里面,甚至就在它正中间。此时它若真不在里面,就永远不可能复活。正是这热造成强迫感,并且这种感觉与日俱增,以致一方将所缔结并具有法律保障的婚约视为无法挣脱的束缚。不过,若夫妻双方都打破了这些束缚,情况就不同了。
那些声明弃绝婚外情,认为婚姻之爱是天上的,并且就是天堂之人的情形截然不同;若他们体验到这一点,更是如此。对他们来说,婚约及其协定和法律及其规定被铭刻在他们心上,并刻得越来越深。就他们而言,这爱的约束无需那一纸婚约或法律规定来保证,这二者自创造时就被植入他们所享有的爱情本身。世上所确立的婚约和法律就出自爱情所固有的约定和律法,而不是反过来。正因如此,属于这爱的一切被感觉为自由;若非出于爱,就没有自由可言。我从天使那里听说,真正婚姻之爱的自由是最大的,因为这爱是所有爱中最大的。
1.6神-人里面的无限事物是有区别的一体
17.众所周知,神是无限的,因为衪被称为无限者;祂被称为无限者,是因为祂是无限的。祂之所以是无限的,不仅仅是因为祂是绝对的存在和显现本身,还因为祂里面有无限事物。没有无限事物在里面的无限者仅仅是名义上的无限。鉴于世人对于“多”和“一切”的属世观念,神里面的无限事物不能被称为无限“多”,也不能被称为无限“一切”。因为无限“多”的属世观念是有限的,而无限“一切”的属世观念虽没有限定,但却源于宇宙中的有限事物。因此,世人因其观念是属世的,故无法以任何精细化、升华、完善、推断、揣度、提炼或近似的方式来理解神里面的无限事物。另一方面,天使因拥有对它们的属灵观念,故能通过提炼或近似的方式上升到世人的层面之上,但仍达不到那种感知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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