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5.⒆通奸是离婚的因素。离婚的因素有很多,它们可凭理性之光被看到,但如今却被隐藏起来。凭理性之光不难看出,婚姻是神圣的,通奸是亵渎的,以致婚姻与通奸截然对立。当对立双方相互作用时,一方会摧毁另一方,直到将其赶尽杀绝。当有妇之夫有目的地,也就是故意犯通奸时,婚姻之爱的情形就是这样。对那些了解天堂与地狱的人来说,这些因素会进入更清晰的理性之光。因为他们知道婚姻在天堂并来自天堂,而通奸在地狱并来自地狱;这二者无法联结,就像天堂与地狱无法联结一样。如果它们在人里面联结,天堂就会立刻退出,而地狱则会进入。
正因如此,通奸是离婚的因素。故主说:
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通奸了。(马太福音19:9)
主之所以说“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通奸了”,是因为,为淫乱而休妻就是心智的彻底分离,也就是所谓的离婚。但因刚才所列举的特殊理由而休妻的其它情形是分离。若如此分离后又另娶妻,就是犯通奸;但若是离婚后再娶,则不是。
62.拥有这爱的,是那些在沉迷于其中的快乐诱惑下操控他人,藐视圣言,喜欢教皇的谕令胜过圣言的天主教徒。他们于外在方面会经历彻底的毁坏,直到对教会一无所知;然后,他们被投入地狱,成为魔鬼。有一个单独的地狱专门留给那些想作为神被召唤的人。住在那里的人深深陷入幻想,以至于看不见存在的东西,只看见不存在的东西。这种幻想就像高烧病人的精神错乱,他们会看见漂浮在空气中、房间里和床单上的小东西,其实这种东西根本就不存在。这种最糟糕的邪恶由蛇的头来表示,它被女人的种所踹,并伤了祂的脚跟(创世记3:15)。主的脚跟,也就是女人的种,是指所发出的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也就是圣言的字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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