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5.⒆通奸是离婚的因素。离婚的因素有很多,它们可凭理性之光被看到,但如今却被隐藏起来。凭理性之光不难看出,婚姻是神圣的,通奸是亵渎的,以致婚姻与通奸截然对立。当对立双方相互作用时,一方会摧毁另一方,直到将其赶尽杀绝。当有妇之夫有目的地,也就是故意犯通奸时,婚姻之爱的情形就是这样。对那些了解天堂与地狱的人来说,这些因素会进入更清晰的理性之光。因为他们知道婚姻在天堂并来自天堂,而通奸在地狱并来自地狱;这二者无法联结,就像天堂与地狱无法联结一样。如果它们在人里面联结,天堂就会立刻退出,而地狱则会进入。
正因如此,通奸是离婚的因素。故主说:
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通奸了。(马太福音19:9)
主之所以说“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通奸了”,是因为,为淫乱而休妻就是心智的彻底分离,也就是所谓的离婚。但因刚才所列举的特殊理由而休妻的其它情形是分离。若如此分离后又另娶妻,就是犯通奸;但若是离婚后再娶,则不是。
45.从灵界中的英国人可以发现,他们可以说有两种不同的宗教观:一种基于信仰的教义,一种基于生活的教义。那些被任命为牧师的人专注于信仰的教义,而那些没有被任命为牧师,通常被称为平信徒的人则专注于生活的教义。这种生活的教义明显体现在安息日在教堂向即将领受圣餐的人所宣读的祷文中。其中公开声明,他们若不避恶如罪,就是在把自己扔进永恒的诅咒;这时如果他们靠近圣餐,魔鬼就会像进入犹大那样进入他们。我有时与牧师谈论这生活的教义,说该教会与他们的信仰教义并不一致。他们不回答,但却有一些他们不敢说出来的想法。关于这篇祷文或训词,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5—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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