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5.⒆通奸是离婚的因素。离婚的因素有很多,它们可凭理性之光被看到,但如今却被隐藏起来。凭理性之光不难看出,婚姻是神圣的,通奸是亵渎的,以致婚姻与通奸截然对立。当对立双方相互作用时,一方会摧毁另一方,直到将其赶尽杀绝。当有妇之夫有目的地,也就是故意犯通奸时,婚姻之爱的情形就是这样。对那些了解天堂与地狱的人来说,这些因素会进入更清晰的理性之光。因为他们知道婚姻在天堂并来自天堂,而通奸在地狱并来自地狱;这二者无法联结,就像天堂与地狱无法联结一样。如果它们在人里面联结,天堂就会立刻退出,而地狱则会进入。
正因如此,通奸是离婚的因素。故主说:
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通奸了。(马太福音19:9)
主之所以说“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通奸了”,是因为,为淫乱而休妻就是心智的彻底分离,也就是所谓的离婚。但因刚才所列举的特殊理由而休妻的其它情形是分离。若如此分离后又另娶妻,就是犯通奸;但若是离婚后再娶,则不是。
12.⑸这就是为何对新教会的启示在最后审判之后,而非之前作出。最后的审判带来交流的恢复之后,人们就能被光照和改造。这意味着他们能理解圣言的神性真理,接受他们所理解的,并保持他们所接受的,因为横亘在中间的障碍已经清除。因此,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过去后,约翰说:
他看见一个新天新地,又看见圣城耶路撒冷由神那里从天而降,预备好了,就如新妇妆饰整齐,等候丈夫。他听见坐宝座的说,看哪,我将一切都更新了。(启示录21:1-2,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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