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5.⒆通奸是离婚的因素。离婚的因素有很多,它们可凭理性之光被看到,但如今却被隐藏起来。凭理性之光不难看出,婚姻是神圣的,通奸是亵渎的,以致婚姻与通奸截然对立。当对立双方相互作用时,一方会摧毁另一方,直到将其赶尽杀绝。当有妇之夫有目的地,也就是故意犯通奸时,婚姻之爱的情形就是这样。对那些了解天堂与地狱的人来说,这些因素会进入更清晰的理性之光。因为他们知道婚姻在天堂并来自天堂,而通奸在地狱并来自地狱;这二者无法联结,就像天堂与地狱无法联结一样。如果它们在人里面联结,天堂就会立刻退出,而地狱则会进入。
正因如此,通奸是离婚的因素。故主说:
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通奸了。(马太福音19:9)
主之所以说“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通奸了”,是因为,为淫乱而休妻就是心智的彻底分离,也就是所谓的离婚。但因刚才所列举的特殊理由而休妻的其它情形是分离。若如此分离后又另娶妻,就是犯通奸;但若是离婚后再娶,则不是。
385.⑸凭借这种对应关系可以发现与意愿和理解力,因而也与爱和智慧有关的许多奥秘。世人几乎不知道何为意愿,或何为爱,因为人不能凭自己去爱,并出于爱去意愿,尽管他能貌似凭自己理解和思考;就像他不能凭自己使心跳动,尽管他能凭自己使肺呼吸一样。由于世人几乎不知道何为意愿,或何为爱,但知道何为心肺(因为心肺能被肉眼看到,也能被检查,并且已经被解剖学家们描述出来,而意愿和理解力不能被肉眼看到,也不能被如此检查),所以当知道它们相对应,并通过对应行如一体时,关于意愿和理解力的许多奥秘就能被揭开;否则,它们是不可能被揭开的。例如,涉及意愿与理解力的结合的奥秘,涉及理解力与意愿的相互结合的奥秘,或涉及爱与智慧的结合的奥秘,涉及智慧与爱的相互结合的奥秘;以及涉及爱衍生为情感的奥秘,涉及情感的关系的奥秘,涉及它们进入感知和思维的流注,最后它们照着对应关系进入身体动作和感觉的流注的奥秘。这些以及其它许多奥秘都能通过心与肺的结合,以及血液从心进入肺的流注,从肺进入心的相互流注,再从心经由动脉进入身体的所有肢体、器官和内脏的流注被揭开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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