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5.⒆通奸是离婚的因素。离婚的因素有很多,它们可凭理性之光被看到,但如今却被隐藏起来。凭理性之光不难看出,婚姻是神圣的,通奸是亵渎的,以致婚姻与通奸截然对立。当对立双方相互作用时,一方会摧毁另一方,直到将其赶尽杀绝。当有妇之夫有目的地,也就是故意犯通奸时,婚姻之爱的情形就是这样。对那些了解天堂与地狱的人来说,这些因素会进入更清晰的理性之光。因为他们知道婚姻在天堂并来自天堂,而通奸在地狱并来自地狱;这二者无法联结,就像天堂与地狱无法联结一样。如果它们在人里面联结,天堂就会立刻退出,而地狱则会进入。
正因如此,通奸是离婚的因素。故主说:
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通奸了。(马太福音19:9)
主之所以说“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通奸了”,是因为,为淫乱而休妻就是心智的彻底分离,也就是所谓的离婚。但因刚才所列举的特殊理由而休妻的其它情形是分离。若如此分离后又另娶妻,就是犯通奸;但若是离婚后再娶,则不是。
343.前面提到的地狱不仅与地上的这类事物相通,还与它们结合,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推断出来:地狱不是远离人类,而是在他们周围,事实上就在恶人里面;因此,它们与大地接触。因为就其情感、欲望和随之而来的思维,以及源于它们的行为,也就是善用或恶用而言,一个人要么在天堂天使中间,要么在地狱灵中间。由于在地上所发现的那类事物也出现在天堂和地狱,所以可推知,每当条件成熟时,来自那里的流注就会直接产生这些事物。事实上,出现在灵界,无论天堂还是地狱的一切事物,都对应于情感或欲望,因为它们照着情感或欲望而存在于那里。因此,当本身属灵的情感或欲望遇到地上同质或相应的事物时,既会出现提供一个灵魂的属灵成分,也会出现提供一个身体的物质成分。此外,一切属灵事物都有一种用肉体包裹自身的努力在自己里面。地狱就围绕着人类,并由此与大地接触,因为灵界不在空间中,而是存在于凡有一种相对应的情感所在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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