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5.⒆通奸是离婚的因素。离婚的因素有很多,它们可凭理性之光被看到,但如今却被隐藏起来。凭理性之光不难看出,婚姻是神圣的,通奸是亵渎的,以致婚姻与通奸截然对立。当对立双方相互作用时,一方会摧毁另一方,直到将其赶尽杀绝。当有妇之夫有目的地,也就是故意犯通奸时,婚姻之爱的情形就是这样。对那些了解天堂与地狱的人来说,这些因素会进入更清晰的理性之光。因为他们知道婚姻在天堂并来自天堂,而通奸在地狱并来自地狱;这二者无法联结,就像天堂与地狱无法联结一样。如果它们在人里面联结,天堂就会立刻退出,而地狱则会进入。
正因如此,通奸是离婚的因素。故主说:
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通奸了。(马太福音19:9)
主之所以说“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通奸了”,是因为,为淫乱而休妻就是心智的彻底分离,也就是所谓的离婚。但因刚才所列举的特殊理由而休妻的其它情形是分离。若如此分离后又另娶妻,就是犯通奸;但若是离婚后再娶,则不是。
322.灵界的宇宙类似一个人的形像,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刚才(321节)所提到的一切事物都在天使和天使社群周围活生生地出现并形成,仿佛是由他们产生或创造的;它们永远在天使周围,不会消失。它们仿佛是由天使或社群产生或创造的,这从以下事实可推知:当天使离开,或社群转到别的地方时,这些事物就不再出现。此外,当其他天使取代他们时,其周围出现的事物就会改变,如公园里的树木及其果实、花园里的花卉及其种子、田野里的草本和青草,以及各种动物和飞鸟。
这一切事物以这种方式形成和改变,是因为它们都是照着天使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形成或存在的。事实上,它们是对应的形式。由于对应之物与它们所对应之物构成一体,所以前者是代表后者的一个形像。当从形式的角度来看待这些事物时,是看不到这种形像的,只有从功用的角度来看待它们时,才能看到它。我得以看到,当天使的眼睛被主打开,天使从功用的对应关系来看待这些事物时,他们就在其中认出并看见他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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