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5.⒆通奸是离婚的因素。离婚的因素有很多,它们可凭理性之光被看到,但如今却被隐藏起来。凭理性之光不难看出,婚姻是神圣的,通奸是亵渎的,以致婚姻与通奸截然对立。当对立双方相互作用时,一方会摧毁另一方,直到将其赶尽杀绝。当有妇之夫有目的地,也就是故意犯通奸时,婚姻之爱的情形就是这样。对那些了解天堂与地狱的人来说,这些因素会进入更清晰的理性之光。因为他们知道婚姻在天堂并来自天堂,而通奸在地狱并来自地狱;这二者无法联结,就像天堂与地狱无法联结一样。如果它们在人里面联结,天堂就会立刻退出,而地狱则会进入。
正因如此,通奸是离婚的因素。故主说:
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通奸了。(马太福音19:9)
主之所以说“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通奸了”,是因为,为淫乱而休妻就是心智的彻底分离,也就是所谓的离婚。但因刚才所列举的特殊理由而休妻的其它情形是分离。若如此分离后又另娶妻,就是犯通奸;但若是离婚后再娶,则不是。
255.(5)最后,纯属世人的生命和动物生命之间的区别的性质。我们将在论述生命的地方详细讨论这种区别。在此只说明,区别在于,人有三个心智层级,或有三个理解力和意愿的层级,这些层级可依次被打开。由于这些层级是透明的,所以人在理解力方面能被提升到天堂之光中,并看见真理,不仅能看见文明、道德的真理,还能看见属灵的真理,并能从所看见的许多真理中得出关于在其秩序中的真理的结论,从而完善理解力,直到永远。但动物没有这两个更高层级,只有属世层级;没有更高层级,它们就没有能力思想任何事,无论文明、道德的事,还是属灵的事。动物的属世层级因无法被打开,从而被提升到更高的光中,故无法以先后秩序,只能以同步秩序进行思考;这不是思考,而是出于与它们的爱相对应的一种知识的行动。它们因不能分析思考,并从高层思维来看待低层思维,故不能说话,只能照着属于它们爱的知识发出声音。然而,处于最低的属世层的感官人与动物的区别仅在于:他能用知识填充记忆,由此思考和说话。他从每个人所享有的、如果他愿意就能理解真理的官能中获得这种能力;正是这种官能造成这种区别。然而,许多人却因滥用这种能力而使得自己比动物还低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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