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55

255.⒆通奸是离婚

255.⒆通奸是离婚的因素。离婚的因素有很多,它们可凭理性之光被看到,但如今却被隐藏起来。凭理性之光不难看出,婚姻是神圣的,通奸是亵渎的,以致婚姻与通奸截然对立。当对立双方相互作用时,一方会摧毁另一方,直到将其赶尽杀绝。当有妇之夫有目的地,也就是故意犯通奸时,婚姻之爱的情形就是这样。对那些了解天堂与地狱的人来说,这些因素会进入更清晰的理性之光。因为他们知道婚姻在天堂并来自天堂,而通奸在地狱并来自地狱;这二者无法联结,就像天堂与地狱无法联结一样。如果它们在人里面联结,天堂就会立刻退出,而地狱则会进入。

正因如此,通奸是离婚的因素。故主说:

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通奸了。(马太福音19:9

主之所以说“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通奸了”,是因为,为淫乱而休妻就是心智的彻底分离,也就是所谓的离婚。但因刚才所列举的特殊理由而休妻的其它情形是分离。若如此分离后又另娶妻,就是犯通奸;但若是离婚后再娶,则不是。


圣爱与圣智 #144

144.由于源于自我

144.由于源于自我之爱的统治之爱与对主之爱完全对立,所以凡陷入这种统治之爱的灵人都将脸转离主,因而眼望灵界的西方;他们在身体上处于反方向,所以其背后是东方,右边是北方,左边是南方。他们之所以背对东方,是因为他们憎恨主;北方在右,是因为他们喜欢谬误和由此产生的虚假;南方在左,是因为他们鄙视智慧之光。他们也能自由转动,然而周围所看到的一切都与他们的爱相似。这类灵人都是感官-属世的;有的具有这样的性质,他们以为唯独自己活着,把其他人看作幽灵。他们觉得自己比谁都有智慧,尽管事实上他们都是疯子。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