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0.⒁第五个是外在地位和条件的不平等。地位和条件存在许多不平等,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它们会将婚礼前开启的婚姻之爱拆碎。不过,这些不平等可能涉及年龄、地位或财富。年龄的不平等会造成婚姻的冷淡,如少年人和老妇人、豆蔻少女和老朽男人之间的婚姻,这一点无需证明。地位的不平等会造成婚姻的冷淡,如王子与女佣、贵妇与男仆之间的婚姻,这一点也无需证明。显然,财富上的不平等也一样,除非夫妻走到一起是因着相似的性格和行为,双方都能适应对方的倾向和天生欲望。然而,在这些情况下,缘于对方优越地位和条件的顺从,只会以主仆的方式将他们结合起来;而这样的结合是一种冷淡的结合。因为就他们而言,这不是灵和心的婚姻,仅仅是口头和名义上的婚姻,以致劣势的一方会炫耀,而优势的一方则蒙羞。天上不存在年龄、地位或财富方面的不平等。年龄方面,那里的所有人都处在风华正茂之年,并保持其中,直到永远。地位方面,那里的所有人都从履行服务的角度来看待其他人;越显赫的人越将地位较低的人看作弟兄;他们不会把地位置于服务之上,而是把服务置于地位之上。此外,当少女结婚时,她们不知道自己出自哪个家庭。因为在天上,没有人知道谁是他世上的父亲,只知道主是所有人的父亲。财富也差不多是这样;在天上,财富意味着在智慧上的天赋;他们照自己的天赋被赐予足够的资源。至于如何安排这婚姻,可参看229节。
343.前面提到的地狱不仅与地上的这类事物相通,还与它们结合,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推断出来:地狱不是远离人类,而是在他们周围,事实上就在恶人里面;因此,它们与大地接触。因为就其情感、欲望和随之而来的思维,以及源于它们的行为,也就是善用或恶用而言,一个人要么在天堂天使中间,要么在地狱灵中间。由于在地上所发现的那类事物也出现在天堂和地狱,所以可推知,每当条件成熟时,来自那里的流注就会直接产生这些事物。事实上,出现在灵界,无论天堂还是地狱的一切事物,都对应于情感或欲望,因为它们照着情感或欲望而存在于那里。因此,当本身属灵的情感或欲望遇到地上同质或相应的事物时,既会出现提供一个灵魂的属灵成分,也会出现提供一个身体的物质成分。此外,一切属灵事物都有一种用肉体包裹自身的努力在自己里面。地狱就围绕着人类,并由此与大地接触,因为灵界不在空间中,而是存在于凡有一种相对应的情感所在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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