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49

249.⒀第四个是缺

249.⒀第四个是缺乏学习或工作的兴趣,这会造成情欲放荡。人被造是为了履行服务,因为这些服务包含良善与真理;而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是创造的源头,也是婚姻之爱的源头,如有关该主题的那一章(第五章)所论述的那样。我们所说的学习或工作是指变得有用或投入服务的一种努力。因此,当人投入学习或工作,即履行某种服务时,其心智四周就用篱笆围起来,仿佛有一个圈子给它划定范围,它在其中逐步被排列成真正的人形。心智由此,犹如从自己的家中看到自己外面的各种欲望,并靠着健全的理性将它们驱逐出去,进而将淫欲的野蛮疯狂一并逐出。因此缘故,婚姻之热在这种人里面比在其他人里面持续得更好、时间也更长。

那些听任自己犯懒、无所事事之人正好相反。他们的心智没有围上篱笆,也没有划定范围;因此,像这样的人就把整个心智都打开了,任由从尘世和身体流入,并引诱他去爱它们的各种空洞、愚蠢和荒谬的念头进入。显然,此时婚姻之爱也被放逐了。因为懒惰和无所事事的后果就是头脑迟钝、身体麻木,整个人无力感受任何有生机的爱,尤其婚姻之爱。而婚姻之爱是源头,积极进取、充满活力的生命状态便由此,如从一个源泉那样不断涌出。然而,对这种人来说,他们在婚姻中所感受到的冷淡不同于其他人的;毫无疑问,这就是婚姻之爱的缺乏,不过,是由他们能力的丧失造成的。


圣爱与圣智 #406

406.(9)经过这

406.(9)经过这三次结合,爱或意愿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没有理解力的爱,或没有理解力的思维的爱之情感,在身体里面既不能感觉,也不能行动;因为没有理解力的爱如同瞎子,没有思维的情感如同在幽暗中。事实上,理解力是爱用来看见的光。此外,理解力的智慧来自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因此,既然没有理解力之光,意愿之爱什么也看不见,是瞎眼的,那么可推知,没有理解力之光,甚至连肉体感官也是瞎眼和迟钝的,不仅视觉和听觉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是因为对真理的一切感知都属于理解力中的爱,如前所示,肉体感官都从其心智感知中获得自己的感知。

这同样适用于身体的一切行为。因为源于没有理解力的爱的行为就像人在黑暗中的行为,这时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因此,这种行为没有聪明或智慧的东西在里面,不能被称为有生命的行为,因为行为从爱中获得它的存在,从聪明中获得它的品质。此外,良善通过真理拥有自己的一切能力。所以,良善在真理中并因此通过真理起作用;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理解力。由此可见,爱或意愿经过这三次结合(参看404节),开始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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