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48.⑿第三个是夫妻双方对主导地位的争夺。原因在于,婚姻之爱最珍视意愿的联结和随之产生的自由意志。这两大目标因着争夺支配或主导地位而从婚姻被逐出。这种争夺会将他们的意愿分割或分裂成两个阵营,将自由意志变为奴役。只要这种斗争持续下去,一方的灵就会向另一方的施暴。如果在这种状态下他们的心智被打开,并被属灵视觉看见,那么他们看上去就像用匕首搏斗,并且时而彼此仇视、时而互释善意;对抗激烈时心怀仇恨,有赢的希望或受情欲驱使时则释放善意。
一旦一方战胜另一方,尽管这种对抗表面上消失了,但它却退至心智的内在区域,在那里处于焦躁不安的状态。这对被制服或奴役的男人,以及获胜或变成主人的女人会造成冷淡。女人也会感到冷淡,因为婚姻之爱不复存在,而它的缺失就是冷淡(参看235节)。胜者会感觉到由主导地位所产生的热,而非婚姻之爱;但这热与婚姻之热完全不和,尽管它能在情欲的促使下表现出外在的和谐。夫妻之间达成默契后,婚姻之爱看似转化为友谊。但在婚姻中,夫妻友谊与奴性友谊之间的区别就像光与暗、真火与幻光之间的区别,事实上,就像血肉丰满的人和仅存皮骨的人之间的区别。
411.爱将支持它的一切称为良善,将作为方法通向良善的一切称为真理。由于这些真理是方法,所以它爱它们,并且它们变成爱之情感的事,从而成为形式上的情感。因此,真理无非是属于爱的某种情感的形式。人类形式无非是一切爱之情感的形式;它的美丽就是它的聪明,它通过要么经由视觉,要么经由听觉,无论外在的还是内在的,所接受的真理为自己获得这种聪明。爱将这些真理安排进入它的情感形式;这些形式虽具有很大的多样性,但都从它们的总体形式,也就是人类形式中获得一种相似性。对爱来说,所有这些形式都是美丽可爱的,而其它形式是不美丽不可爱的。由此再次明显可知,爱与理解力结合,而不是反过来;相互结合也来自爱。这就是“爱或意愿使智慧或理解力反过来与它相互结合”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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