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48

248.⑿第三个是夫

248.⑿第三个是夫妻双方对主导地位的争夺。原因在于,婚姻之爱最珍视意愿的联结和随之产生的自由意志。这两大目标因着争夺支配或主导地位而从婚姻被逐出。这种争夺会将他们的意愿分割或分裂成两个阵营,将自由意志变为奴役。只要这种斗争持续下去,一方的灵就会向另一方的施暴。如果在这种状态下他们的心智被打开,并被属灵视觉看见,那么他们看上去就像用匕首搏斗,并且时而彼此仇视、时而互释善意;对抗激烈时心怀仇恨,有赢的希望或受情欲驱使时则释放善意。

一旦一方战胜另一方,尽管这种对抗表面上消失了,但它却退至心智的内在区域,在那里处于焦躁不安的状态。这对被制服或奴役的男人,以及获胜或变成主人的女人会造成冷淡。女人也会感到冷淡,因为婚姻之爱不复存在,而它的缺失就是冷淡(参看235节)。胜者会感觉到由主导地位所产生的热,而非婚姻之爱;但这热与婚姻之热完全不和,尽管它能在情欲的促使下表现出外在的和谐。夫妻之间达成默契后,婚姻之爱看似转化为友谊。但在婚姻中,夫妻友谊与奴性友谊之间的区别就像光与暗、真火与幻光之间的区别,事实上,就像血肉丰满的人和仅存皮骨的人之间的区别。


圣爱与圣智 #337

337.现按下列顺序

337.现按下列顺序说明,善用皆来自主,恶用皆来自地狱:

⑴何谓地上的恶用。

⑵为恶用的一切事物皆在地狱,为善用的一切事物皆在天堂。

⑶有一个从灵界进入自然界的持续流注。

⑷那些为恶用的事物是由来自地狱的流注,在凡有相对应的那类元素存在的地方产生的。

⑸这一切是由脱离其高层的最低属灵层造成的。

⑹流注进入两种形式进行运作,即植物形式和动物形式。

⑺这两种形式都获得繁殖自己种类的能力和繁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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