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48

248.⑿第三个是夫

248.⑿第三个是夫妻双方对主导地位的争夺。原因在于,婚姻之爱最珍视意愿的联结和随之产生的自由意志。这两大目标因着争夺支配或主导地位而从婚姻被逐出。这种争夺会将他们的意愿分割或分裂成两个阵营,将自由意志变为奴役。只要这种斗争持续下去,一方的灵就会向另一方的施暴。如果在这种状态下他们的心智被打开,并被属灵视觉看见,那么他们看上去就像用匕首搏斗,并且时而彼此仇视、时而互释善意;对抗激烈时心怀仇恨,有赢的希望或受情欲驱使时则释放善意。

一旦一方战胜另一方,尽管这种对抗表面上消失了,但它却退至心智的内在区域,在那里处于焦躁不安的状态。这对被制服或奴役的男人,以及获胜或变成主人的女人会造成冷淡。女人也会感到冷淡,因为婚姻之爱不复存在,而它的缺失就是冷淡(参看235节)。胜者会感觉到由主导地位所产生的热,而非婚姻之爱;但这热与婚姻之热完全不和,尽管它能在情欲的促使下表现出外在的和谐。夫妻之间达成默契后,婚姻之爱看似转化为友谊。但在婚姻中,夫妻友谊与奴性友谊之间的区别就像光与暗、真火与幻光之间的区别,事实上,就像血肉丰满的人和仅存皮骨的人之间的区别。


圣爱与圣智 #258

258.每个人生来都

258.每个人生来都有理解真理的能力,这种能力甚至直达第三层天堂的天使所在的至内在层级。因为在两个更高层级周围通过连续性上升的人类理解力以上述(256节)方式接受它们的智慧之光。因此,人能照着他的提升而变得理性。他若被提升到第三层级,就从第三层级变得理性;若被提升到第二层级,就从第二层级变得理性;若没有被提升,则在第一层级是理性的。之所以说他从这些层级变得理性,是因为属世层级是它们的光的总体容器。人之所以没有变得理性,甚至达到最大可能的程度,是因为属于意愿的爱无法像属于理解力的智慧那样被提升。属于意愿的爱只能通过避恶如罪,然后通过仁之良善,也就是此人后来从主所发挥的功用而被提升。因此,如果属于意愿的爱没有同时被提升,那么属于理解力的智慧无论升得有多高,都会重新退回到自己的爱中。正因如此,如果人的爱没有同时被提升到属灵层级,那么他只在最低层级是理性的。由此可见,人的理性表面上似乎具有三个层级,即来自属天层的理性、来自属灵层的理性和来自属世层的理性。而且无论人是否被提升,理性,也就是人能被提升所凭借的能力,仍在人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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