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47

247.⑾第二个是认

247.⑾第二个是认为婚姻之爱与淫乱之爱没什么不同,只不过前者是合法的,后者是非法的。倘若考虑到淫乱之爱与婚姻之爱截然对立,凭理性就能清楚看出,这会导致冷淡。因此,当有人认为婚姻之爱与淫乱之爱没什么不同时,这两种爱在观念上就成了一回事。然后,妻子就被视为妓女,而婚姻也被视为某种不洁之物。男人自己也就成了奸夫,即便在身体上不是,至少在灵里是。不可避免的后果就是,轻蔑、反感、憎恶,因而异常的冷漠由此在男人和“他的女人”之间爆发。因为没有什么东西比淫乱之爱更能使人对婚姻感到冷淡的了。此外,这爱会实际转化为冷淡,故理所当然地被称为婚姻冷淡本身。

最后的审判(续) #54

54.我与加尔文只谈

54.我与加尔文只谈过一次。他在一个出现在头顶上朝前的一个天堂社群中。他说,他不赞同路德和梅兰希顿的唯信之说,因为圣言经常提到行为,并吩咐我们行出来,因此信仰和行为要统一起来。我从该社群的一位管理者那里听说,加尔文被他的社群接纳,是因为他诚实正直,没有造成任何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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