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46

246.⑽冷淡的外在

246.⑽冷淡的外在因素也有很多,其中第一个是性格和行为上的不同之处。有些相似之处和不同之处是内在的,有些则是外在的。内在的相似之处和不同之处唯独源于宗教信仰,因为宗教信仰被植入灵魂,并作为最高倾向通过灵魂从父母传给孩子。事实上,每个人的灵魂都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汲取生命,教会就出自该婚姻。由于教会在世界各地多种多样,各不相同,故所有人的灵魂也是多种多样,各不相同。因此,内在的相似之处和不同之处来自这一源头,而夫妻的联结就取决于它们,如前所述。

外在的相似之处和不同之处并不属于灵魂,而属于性格。我所说的性格是指人的外在情感和由此产生的倾向;这些是出生后主要通过他们的教养、交往和由此导致的习惯被植入的。事实上,人们会说:“我有心这样或那样做”,这句话就暗含了对它的一种情感或倾向。对某种生活方式所持有的虚假观念通常也能形成这些性格;因此缘故,不相配的伴侣甚至倾向于步入婚姻,而相配的伴侣却拒绝步入婚姻。然而,夫妻共同生活一段时间后,这些婚姻仍照着由遗传,同时由教养所产生的相似之处和不同之处而经历变化;不同之处会造成冷淡。

行为上的不同之处也一样。如在婚姻中,粗俗的男人或女人与精致的女人或男人,干净的男人或女人与邋遢的女人或男人,好争吵的男人或女人与不好争吵的女人或男人,总之,就是没教养的男人或女人和有教养的女人或男人行为上的不同之处。表现出如此不同的婚姻,就跟不同种类的动物之间的配对差不多,如:绵羊与山羊、鹿与骡子、母鸡与鹅、麻雀与高贵的鸟,甚至狗与猫;它们差异太大,根本无法配对。然而,就人类而言,不同之处并未表现在脸上,而是表现在行为习惯上。因此,冷淡就出自这个源头。

圣爱与圣智 #395

395.由于灵魂本质

395.由于灵魂本质上就是爱和智慧,人里面的这两者来自主,所以有两个接受容器在人里面被造,它们也是主在人里面的居所;一个为爱,一个为智慧。为爱存在的这一个被称为意愿,为智慧存在的这一个被称为理解力。由于主里面的爱和智慧是有区别的一体(可参看17-22节),并且神性之爱属于祂的神性智慧,神性智慧属于祂的神性之爱(34-39节),还由于这些从神-人,也就是主那里如此发出,所以主在人里面的这两个容器和居所,即意愿和理解力被主造为彼此有别的两个,然而在一切运作和一切感觉中又合为一体;在这些功能里面的意愿和理解力是无法分离的。

尽管如此,为使一个人能成为接受主的一个容器和居所,有必要为达到这个目的而规定,人的理解力能被提升到他自己固有的爱之上,进入他所不爱的某种智慧之光,他由此能明白并被教导:他必须如何生活才能进入这爱,从而享受永恒的幸福。然而,人们因滥用这种将理解力提升到其固有的爱之上的能力,使意愿成为爱自己爱世界的居所,使理解力成为确认这些爱的居所,所以摧毁了自己里面本可以成为接受主,也就是来自主的爱和智慧的一个容器和居所的那个元素。由此而来的境遇是:这两个居所,就是意愿和理解力,成了地狱之爱的居所,并通过确认支持这两种爱而成了在地狱被视为智慧的地狱思维的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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