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46.⑽冷淡的外在因素也有很多,其中第一个是性格和行为上的不同之处。有些相似之处和不同之处是内在的,有些则是外在的。内在的相似之处和不同之处唯独源于宗教信仰,因为宗教信仰被植入灵魂,并作为最高倾向通过灵魂从父母传给孩子。事实上,每个人的灵魂都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汲取生命,教会就出自该婚姻。由于教会在世界各地多种多样,各不相同,故所有人的灵魂也是多种多样,各不相同。因此,内在的相似之处和不同之处来自这一源头,而夫妻的联结就取决于它们,如前所述。
外在的相似之处和不同之处并不属于灵魂,而属于性格。我所说的性格是指人的外在情感和由此产生的倾向;这些是出生后主要通过他们的教养、交往和由此导致的习惯被植入的。事实上,人们会说:“我有心这样或那样做”,这句话就暗含了对它的一种情感或倾向。对某种生活方式所持有的虚假观念通常也能形成这些性格;因此缘故,不相配的伴侣甚至倾向于步入婚姻,而相配的伴侣却拒绝步入婚姻。然而,夫妻共同生活一段时间后,这些婚姻仍照着由遗传,同时由教养所产生的相似之处和不同之处而经历变化;不同之处会造成冷淡。
行为上的不同之处也一样。如在婚姻中,粗俗的男人或女人与精致的女人或男人,干净的男人或女人与邋遢的女人或男人,好争吵的男人或女人与不好争吵的女人或男人,总之,就是没教养的男人或女人和有教养的女人或男人行为上的不同之处。表现出如此不同的婚姻,就跟不同种类的动物之间的配对差不多,如:绵羊与山羊、鹿与骡子、母鸡与鹅、麻雀与高贵的鸟,甚至狗与猫;它们差异太大,根本无法配对。然而,就人类而言,不同之处并未表现在脸上,而是表现在行为习惯上。因此,冷淡就出自这个源头。
361.每个人都拥有这两者,即意愿和理解力,它们就像爱和智慧那样彼此不同;这一事实既为世人所知,也不为世人所知。这一事实是从普遍的感知得知的,而不是从思维,尤其理论化的思维得知的。出于普遍感知,谁不知道意愿和理解力在人里面是两个截然不同的实体?因为每个人在被告知这一点时都能感知到,他或许还会对别人说:“这个人的心意是好的,但他不是很聪明或没有弄清楚;另一方面,这个人很聪明,或这个人理解得很好,但他心意不好,或他的意愿不好。我喜欢又聪明心意又好的人,不喜欢虽然聪明,但心意很坏的人。”然而,当这个人对意愿和理解力进行理论化,或思想它们时,他没有把它们一分为二,加以区分,反而混淆了它们。原因在于,那时他的思维与其肉体视觉紧密相联。当他写下来时,更不明白意愿和理解力是两个截然不同的实体。这是因为那时他的思维与感官层,也就是此人自己的东西紧密相联。正因如此,有些人想得很好,说得也很好,但写得不好,这是女性的共同特征。
其它例子也一样。出于普遍感知,谁不知道一个过着良善生活的人会得救,一个过着邪恶生活的人会被定罪?或一个过着良善生活的人会进入天使社群,在那里作为一个人去看、去听、去说?又或者,一个出于公义而行公义,出于公平而行公平的人拥有良心?但是,如果一个人背离了普遍感知,并将这些事交给思维或理论,那么他就不知道:何为良心;或灵魂能看、能听、能说,和人一样;或良善的生活除了施舍穷人外还会是什么。你若出于思维或通过把它们理论化去写这些事,就是在用表象和谬误,以及有声音无实质的词语来证实自己的理论。因此,在有大量思想,或广泛理论化,尤其大量写下来,或将自己的理论写下来的学者当中,许多人已经削弱并模糊,甚至摧毁了自己的普遍感知;反倒是简单人比那些自以为超级智慧的人更清楚地看到何为良善和真理。
这种普遍感知是由于来自天堂的流注,该流注降至思维,甚至视觉。不过,思维一旦脱离普遍感知,就会陷入由视觉和人自己的东西所产生的幻想。你会发现事实的确如此。将某个真理告诉拥有普遍感知的任何人,他就会明白;告诉他,我们从神那里并在神里面拥有存在、生命和动作(使徒行传17:28),他就会明白;告诉他,神在爱和智慧里面与人同住,他就会明白;进一步告诉他,意愿是接受爱的容器,理解力是接受智慧的容器,并稍加解释,他就会明白;告诉他,神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他就会明白;问他何为良心,他就会告诉你。不过,把同样的话说给某个不从普遍感知,而是从原则,或从通过视觉由世界那里所获得的观念中获得思维的学者,他就不明白。然后,请想一想,究竟哪一个更有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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