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46.⑽冷淡的外在因素也有很多,其中第一个是性格和行为上的不同之处。有些相似之处和不同之处是内在的,有些则是外在的。内在的相似之处和不同之处唯独源于宗教信仰,因为宗教信仰被植入灵魂,并作为最高倾向通过灵魂从父母传给孩子。事实上,每个人的灵魂都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汲取生命,教会就出自该婚姻。由于教会在世界各地多种多样,各不相同,故所有人的灵魂也是多种多样,各不相同。因此,内在的相似之处和不同之处来自这一源头,而夫妻的联结就取决于它们,如前所述。
外在的相似之处和不同之处并不属于灵魂,而属于性格。我所说的性格是指人的外在情感和由此产生的倾向;这些是出生后主要通过他们的教养、交往和由此导致的习惯被植入的。事实上,人们会说:“我有心这样或那样做”,这句话就暗含了对它的一种情感或倾向。对某种生活方式所持有的虚假观念通常也能形成这些性格;因此缘故,不相配的伴侣甚至倾向于步入婚姻,而相配的伴侣却拒绝步入婚姻。然而,夫妻共同生活一段时间后,这些婚姻仍照着由遗传,同时由教养所产生的相似之处和不同之处而经历变化;不同之处会造成冷淡。
行为上的不同之处也一样。如在婚姻中,粗俗的男人或女人与精致的女人或男人,干净的男人或女人与邋遢的女人或男人,好争吵的男人或女人与不好争吵的女人或男人,总之,就是没教养的男人或女人和有教养的女人或男人行为上的不同之处。表现出如此不同的婚姻,就跟不同种类的动物之间的配对差不多,如:绵羊与山羊、鹿与骡子、母鸡与鹅、麻雀与高贵的鸟,甚至狗与猫;它们差异太大,根本无法配对。然而,就人类而言,不同之处并未表现在脸上,而是表现在行为习惯上。因此,冷淡就出自这个源头。
136.众所周知,意愿和理解力可任意支配身体,因为凡理解力所思考的,嘴里就说出来;凡意愿所意愿的,身体就行出来。由此明显可知,身体是对应于理解力和意愿的一种形式。由于形式也论及理解力和意愿,故显而易见,身体的形式是对应于理解力和意愿的形式。不过,此处不是描述各自形式的性质的地方;只能说,每种形式里面都有无数元素;两边的无数元素都行如一体,因为它们相互对应。正因如此,心智(也就是意愿和理解力)可任意支配身体,因而完全就像自己支配自己。由此可知,心智的内层与身体的内层行如一体,心智的外层与身体的外层行如一体。等到论述生命层级时,我们会进一步详述心智的内层和身体的内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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