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45.对于我们刚才所证实的,可能有人会提出这样的反对意见:哪怕父亲的灵魂不与母亲的灵魂联结,事实上,甚至居于灵魂深处的冷淡把他们分开,灵魂不也照样从父亲的生命得以生育吗?但是,灵魂或后代之所以仍得以生育,是因为人的理解力并未关闭到无法被提升至灵魂所享之光的地步。不过,他的意愿之爱若不藉着他所过的生活,就不会被提升至与那里的光相对应的热;正是他的生活使他从属世变得属灵。正因如此,灵魂仍得以生育,只是在下降直到变成种子或精子的过程中,被与父亲的属世之爱有关的那类元素所包裹。遗传之恶就是从这个源头涌出的。对此,我补充一个秘密,这个秘密是我从天上听来的:在两个未联结的灵魂,尤其夫妻未联结的灵魂之间,结合是在某种居间之爱的区域中完成的。否则,人类就无法怀孕。有关婚姻的冷淡及其居所,即它在心智的最高区域等主题的详细内容,可参看本章末尾(270节)的记事。
32.在此,我要补充一个天堂的奥秘,该奥秘虽在《天堂与地狱》一书中有所提及,但没有得到充分描述。死后,每个人都与某个社群相联,即便他刚刚踏入灵界(参看HH427-497节)。但在第一个状态下,一个灵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为这时,他还处于外在,尚未处于内在。只要处于这种状态,他就会随心所欲地四处走动。而实际上,他就在他的爱所在的地方,也就是说,在那些拥有类似于他的那种爱之人的一个社群中。
当一个灵人处于这种状态时,他会出现在许多不同的地方,就像带着肉身出现在那里一样;但这只是一种表象。因此,一旦主把他带入他自己的主导爱,他就立刻从别人眼前消失,来到他所属的社群。这是灵界的特征,不知其中缘由的人,未免感到诧异。这就是为何一旦灵人聚在一起,并与其他人分开,他们也就受到了审判,各人都立刻找到自己的地方:善人在天堂,就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恶人在地狱,同样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
从这些事也可推知,最后的审判只能发生在灵界,既因为在灵界,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生命的化身或样式,还因为他与那些处于相似生命的人在一起,因而每个人都在与他志趣相投的灵人当中。但在自然界不是这种情况;在这里,善人和恶人能混居在一起,彼此并不了解;他们也没有照其生命之爱而彼此分开。事实上,任何人都不可能带着属世身体进入天堂或地狱,所以为叫人能进入天堂或地狱,他有必要脱去属世身体,以属灵身体受审判。这就是为何如前所述(30节),受到审判的,是属灵人,而不是属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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