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43

243.⑻第四个是执

243.⑻第四个是执着于虚假的宗教信仰。原因在于,属灵事物上的虚假信仰要么逐出宗教,要么玷污它。对那些歪曲纯正真理的人来说,宗教被逐出;对那些拥有虚假,没有纯正真理,以致这些真理不可能被歪曲的人来说,宗教则被玷污。对后一种人来说,良善有可能存在,主通过使那些虚假变得适合而将它们与良善联结起来。因为这些虚假就像各种不和谐的音符,通过将它们巧妙组合并插入音符,它们能转为和谐,甚至还能发出悦耳的声音。婚姻之爱在这种人里面是有可能存在的,但在那些歪曲教会纯正真理的人里面不可能存在。对真正婚姻之爱的普遍无知或质疑它是否存在就出自后者。许多人内心所固有的疯狂信念,即通奸并非违反宗教的罪恶,也源于他们。

最后的审判 #31

31.人里面的属世生

31.人里面的属世生命不算什么;真正算数的,是在这属世生命里面的属灵生命,因为属世之物凭自己没有生命;出现在它里面的生命来自属灵人的生命。因此,受审判的,是属灵人。此外,“照行为受审判”表示属灵人受审判,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一书论述“人死后的性质取决于他在世上所过的生活”的章节(470-48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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