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43

243.⑻第四个是执

243.⑻第四个是执着于虚假的宗教信仰。原因在于,属灵事物上的虚假信仰要么逐出宗教,要么玷污它。对那些歪曲纯正真理的人来说,宗教被逐出;对那些拥有虚假,没有纯正真理,以致这些真理不可能被歪曲的人来说,宗教则被玷污。对后一种人来说,良善有可能存在,主通过使那些虚假变得适合而将它们与良善联结起来。因为这些虚假就像各种不和谐的音符,通过将它们巧妙组合并插入音符,它们能转为和谐,甚至还能发出悦耳的声音。婚姻之爱在这种人里面是有可能存在的,但在那些歪曲教会纯正真理的人里面不可能存在。对真正婚姻之爱的普遍无知或质疑它是否存在就出自后者。许多人内心所固有的疯狂信念,即通奸并非违反宗教的罪恶,也源于他们。

圣爱与圣智 #35

35.由于爱与智慧,

35.由于爱与智慧,并智慧与爱在神-人里面有这样一个结合,所以神性本质为一。事实上,神性本质就是神性之爱,因为神性之爱属于神性智慧,神性本质也是神性智慧,因为神性智慧属于神性之爱。并且由于这两者有这样一个结合,所以神性生命也为一。生命就是神性本质。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是一体,因为结合是相互的,相互结合产生一体。关于相互结合,我将在别处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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