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43

243.⑻第四个是执

243.⑻第四个是执着于虚假的宗教信仰。原因在于,属灵事物上的虚假信仰要么逐出宗教,要么玷污它。对那些歪曲纯正真理的人来说,宗教被逐出;对那些拥有虚假,没有纯正真理,以致这些真理不可能被歪曲的人来说,宗教则被玷污。对后一种人来说,良善有可能存在,主通过使那些虚假变得适合而将它们与良善联结起来。因为这些虚假就像各种不和谐的音符,通过将它们巧妙组合并插入音符,它们能转为和谐,甚至还能发出悦耳的声音。婚姻之爱在这种人里面是有可能存在的,但在那些歪曲教会纯正真理的人里面不可能存在。对真正婚姻之爱的普遍无知或质疑它是否存在就出自后者。许多人内心所固有的疯狂信念,即通奸并非违反宗教的罪恶,也源于他们。

圣爱与圣智 #298

298.我们将在下文

298.我们将在下文充分说明:就其外层和内层而言,人就是一种包含所有功用的形式,受造宇宙中的一切功用都对应于人里面的这些功用。在此只需提及这一点,好叫人们知道,神作为一个人,就是包含一切功用的形式本身,受造宇宙中的一切功用皆从这个形式获得自己的起源;因此,从功用的角度来看,受造宇宙就是祂的一个形像。那些因来自神-人,也就是来自主而来自有序创造的事物被称为功用;然而,那些来自人之自我的事物不能被称为功用,因为这自我就是地狱,从自我而来的一切皆违背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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