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43

243.⑻第四个是执

243.⑻第四个是执着于虚假的宗教信仰。原因在于,属灵事物上的虚假信仰要么逐出宗教,要么玷污它。对那些歪曲纯正真理的人来说,宗教被逐出;对那些拥有虚假,没有纯正真理,以致这些真理不可能被歪曲的人来说,宗教则被玷污。对后一种人来说,良善有可能存在,主通过使那些虚假变得适合而将它们与良善联结起来。因为这些虚假就像各种不和谐的音符,通过将它们巧妙组合并插入音符,它们能转为和谐,甚至还能发出悦耳的声音。婚姻之爱在这种人里面是有可能存在的,但在那些歪曲教会纯正真理的人里面不可能存在。对真正婚姻之爱的普遍无知或质疑它是否存在就出自后者。许多人内心所固有的疯狂信念,即通奸并非违反宗教的罪恶,也源于他们。

圣爱与圣智 #289

289.由此可见,那

289.由此可见,那些认为神不是一位人,认为神性属性不在作为一位人的神里面的人所持的观念何等空虚!因为它们若与人分离,纯粹就是虚构的想象。神正是一位人,因此每个人都照着他接受爱和智慧的程度而为一个人(参看11-13节)。在此证实这一点是为了接下来的内容,以便读者能明白,神因着祂是一位人而创造了宇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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