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43

243.⑻第四个是执

243.⑻第四个是执着于虚假的宗教信仰。原因在于,属灵事物上的虚假信仰要么逐出宗教,要么玷污它。对那些歪曲纯正真理的人来说,宗教被逐出;对那些拥有虚假,没有纯正真理,以致这些真理不可能被歪曲的人来说,宗教则被玷污。对后一种人来说,良善有可能存在,主通过使那些虚假变得适合而将它们与良善联结起来。因为这些虚假就像各种不和谐的音符,通过将它们巧妙组合并插入音符,它们能转为和谐,甚至还能发出悦耳的声音。婚姻之爱在这种人里面是有可能存在的,但在那些歪曲教会纯正真理的人里面不可能存在。对真正婚姻之爱的普遍无知或质疑它是否存在就出自后者。许多人内心所固有的疯狂信念,即通奸并非违反宗教的罪恶,也源于他们。

圣爱与圣智 #265

265.邪恶的根源来

265.邪恶的根源来自对这些官能的滥用,这一点将按以下顺序来解释:

⑴恶人和善人同等地享有这两种官能。

⑵恶人滥用这些官能来确认邪恶和虚假,而善人则用它们来确认良善和真理。

⑶被确认的邪恶和虚假会永远留在人里面,并成为他的爱,因而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

⑷已经成为爱和生命的一部分的品质会遗传给后代。

⑸一切邪恶,无论先天的,还是后天的,都在属世心智中占据一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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