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43

243.⑻第四个是执

243.⑻第四个是执着于虚假的宗教信仰。原因在于,属灵事物上的虚假信仰要么逐出宗教,要么玷污它。对那些歪曲纯正真理的人来说,宗教被逐出;对那些拥有虚假,没有纯正真理,以致这些真理不可能被歪曲的人来说,宗教则被玷污。对后一种人来说,良善有可能存在,主通过使那些虚假变得适合而将它们与良善联结起来。因为这些虚假就像各种不和谐的音符,通过将它们巧妙组合并插入音符,它们能转为和谐,甚至还能发出悦耳的声音。婚姻之爱在这种人里面是有可能存在的,但在那些歪曲教会纯正真理的人里面不可能存在。对真正婚姻之爱的普遍无知或质疑它是否存在就出自后者。许多人内心所固有的疯狂信念,即通奸并非违反宗教的罪恶,也源于他们。

圣爱与圣智 #264

3.17邪恶的根源来

3.17邪恶的根源来自对人类所固有、被称为理性和自由的官能的滥用

264.理性是指理解何为真理,由此理解何为虚假,以及理解何为良善,由此理解何为邪恶的官能;自由是指自由地思考、意愿并行出这些事的官能。从前面的讨论可以看出,并且从后面的讨论进一步看出:每个人自受造、因而自出生时起就拥有这两种官能,它们来自主;它们不会从人那里被拿走;人貌似凭自己思考、说话、意愿和行动的表象就来自它们;主就住在每个人的这些官能里面,人凭这种结合活到永远;凭借这些官能,人能被改造和重生,没有它们则不能;最后,正是这些官能将人类与动物区分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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