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42

242.⑺第三个是夫

242.⑺第三个是夫妻双方拥有不同的宗教信仰。原因在于,对这类夫妻而言,良善无法与其对应的真理结合;因为如前所述,妻子是丈夫的真理之良善,丈夫是妻子的良善之真理。因此,这二者的灵魂成为一体是不可能的;这会关闭流出婚姻之爱的源头;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他们就进入低层次的婚姻关系。这种婚姻关系就在良善与不是自己的另一种真理,或真理与不是自己的另一种良善之间;二者之间不可能有和谐的爱。因此,冷淡开始侵袭持错误宗教信仰的那一方,并随着彼此逐渐远离而加剧。有一次,我在穿越一座大城市的街道寻找住处时,进入一所房子,里面住着一对持不同宗教信仰的夫妇。我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天使就向我说话,说:“我们无法与你呆在这个房子里,因为这里的夫妻在宗教信仰上不一致。”天使能从他们灵魂之间缺乏内在统一发觉这一点。

最后的审判 #71

71.⑵它的性质如何

71.⑵它的性质如何。从我刚才所说的可以推断出先前的天是何性质。其性质从以下事实也可以推断出来:那些没有通过对神性的承认、良善的生活和对真理的情感而变得属灵,却仍为了自己和世界通过外在的圣洁、谈论神性事物和诚实而保持属灵的表象之人,一旦交由自己的内在,就冲进与他们的欲望一致的可憎恶行。因为此时,没有什么东西拦得住他们,无论对神的敬畏,信仰还是良心,统统不起作用。正因如此,先前天的居民一旦被带入内层,他们与地狱结合的事实就变得显而易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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