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42

242.⑺第三个是夫

242.⑺第三个是夫妻双方拥有不同的宗教信仰。原因在于,对这类夫妻而言,良善无法与其对应的真理结合;因为如前所述,妻子是丈夫的真理之良善,丈夫是妻子的良善之真理。因此,这二者的灵魂成为一体是不可能的;这会关闭流出婚姻之爱的源头;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他们就进入低层次的婚姻关系。这种婚姻关系就在良善与不是自己的另一种真理,或真理与不是自己的另一种良善之间;二者之间不可能有和谐的爱。因此,冷淡开始侵袭持错误宗教信仰的那一方,并随着彼此逐渐远离而加剧。有一次,我在穿越一座大城市的街道寻找住处时,进入一所房子,里面住着一对持不同宗教信仰的夫妇。我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天使就向我说话,说:“我们无法与你呆在这个房子里,因为这里的夫妻在宗教信仰上不一致。”天使能从他们灵魂之间缺乏内在统一发觉这一点。

圣爱与圣智 #45

45.凡能运用思维能

45.凡能运用思维能力理解并领悟存在与显现本身的概念之人,定能理解并领悟它就是那绝对的独一无二者。称它为绝对,因为它是唯一的存在;称它为独一无二,因为它是其它一切事物的源头。由于绝对的独一无二者是物质与形式,故可知,它就是那绝对独一无二的物质与形式。由于这绝对的物质与形式是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故可知,它是绝对独一无二的爱与绝对独一无二的智慧;因此,它是绝对独一无二的本质,也是绝对独一无二的生命。因为生命就是爱与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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