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42.⑺第三个是夫妻双方拥有不同的宗教信仰。原因在于,对这类夫妻而言,良善无法与其对应的真理结合;因为如前所述,妻子是丈夫的真理之良善,丈夫是妻子的良善之真理。因此,这二者的灵魂成为一体是不可能的;这会关闭流出婚姻之爱的源头;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他们就进入低层次的婚姻关系。这种婚姻关系就在良善与不是自己的另一种真理,或真理与不是自己的另一种良善之间;二者之间不可能有和谐的爱。因此,冷淡开始侵袭持错误宗教信仰的那一方,并随着彼此逐渐远离而加剧。有一次,我在穿越一座大城市的街道寻找住处时,进入一所房子,里面住着一对持不同宗教信仰的夫妇。我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天使就向我说话,说:“我们无法与你呆在这个房子里,因为这里的夫妻在宗教信仰上不一致。”天使能从他们灵魂之间缺乏内在统一发觉这一点。
295.我通过以下经历得知天使的思维和世人的思维之间存在这种不同:我请天使以属灵的方式思想一些事,然后告诉我他们所思想的。他们照做了,但当他们想要告诉我时,却怎么也做不到;他们说,这些事无法用话语来表达。他们的属灵语言和著作也是如此;其属灵语言的每一个字都和属世语言的不一样,其属灵著作的每一个部分也都和属世著作的不同,除了字母外,其中每一个字母都包含一个完整的含义。但令人惊奇的是,他们说,他们觉得自己在属灵状态下思考、说话、写作的方式和世人在属世状态下所作的一样;而事实上,没有任何相似之处。由此明显可知,属世事物和属灵事物因高度层级的不同而不同,它们只通过对应互相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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