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42

242.⑺第三个是夫

242.⑺第三个是夫妻双方拥有不同的宗教信仰。原因在于,对这类夫妻而言,良善无法与其对应的真理结合;因为如前所述,妻子是丈夫的真理之良善,丈夫是妻子的良善之真理。因此,这二者的灵魂成为一体是不可能的;这会关闭流出婚姻之爱的源头;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他们就进入低层次的婚姻关系。这种婚姻关系就在良善与不是自己的另一种真理,或真理与不是自己的另一种良善之间;二者之间不可能有和谐的爱。因此,冷淡开始侵袭持错误宗教信仰的那一方,并随着彼此逐渐远离而加剧。有一次,我在穿越一座大城市的街道寻找住处时,进入一所房子,里面住着一对持不同宗教信仰的夫妇。我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天使就向我说话,说:“我们无法与你呆在这个房子里,因为这里的夫妻在宗教信仰上不一致。”天使能从他们灵魂之间缺乏内在统一发觉这一点。

圣爱与圣智 #134

134.由于方位可以

134.由于方位可以说被如此刻在天使和整个天堂上,所以和世人不同,天使无论往哪里去,都知道自己的家和居所。而人无法凭自己里面的灵界方位知道自己的家和居所,因为他从空间,因而从自然界的方位进行思考;自然界的方位与灵界的方位毫无共同之处。不过,鸟类和兽类却拥有这种知识,因为它们天生就本能地知道自己的家和巢穴,这从大量观察证据明显看出来;这些证据表明灵界就是这种情况。因为发生在自然界的一切现象都是结果,而发生在灵界的一切现象都是这些结果的原因。凡从属灵事物那里找不到其原因的属世事物都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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