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42

242.⑺第三个是夫

242.⑺第三个是夫妻双方拥有不同的宗教信仰。原因在于,对这类夫妻而言,良善无法与其对应的真理结合;因为如前所述,妻子是丈夫的真理之良善,丈夫是妻子的良善之真理。因此,这二者的灵魂成为一体是不可能的;这会关闭流出婚姻之爱的源头;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他们就进入低层次的婚姻关系。这种婚姻关系就在良善与不是自己的另一种真理,或真理与不是自己的另一种良善之间;二者之间不可能有和谐的爱。因此,冷淡开始侵袭持错误宗教信仰的那一方,并随着彼此逐渐远离而加剧。有一次,我在穿越一座大城市的街道寻找住处时,进入一所房子,里面住着一对持不同宗教信仰的夫妇。我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天使就向我说话,说:“我们无法与你呆在这个房子里,因为这里的夫妻在宗教信仰上不一致。”天使能从他们灵魂之间缺乏内在统一发觉这一点。

圣爱与圣智 #112

112.由于这一点是

112.由于这一点是通过天堂和天使来证明的,所以有些人可能觉得这是一个需要超凡智慧的问题。然而,其实人也是这种情形。就其心智内层而言,人同样被那太阳温暖和照亮。他们也是照着从主接受爱与智慧的量而被它的热温暖,被它的光照亮。天使和世人的不同之处在于,天使只在灵界太阳之下,而世人不仅在灵界太阳之下,还在世界的太阳之下。因为世人的身体必须在这两个太阳之下才能存活并维持;而天使的身体则不必,因为它们是属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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