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42

242.⑺第三个是夫

242.⑺第三个是夫妻双方拥有不同的宗教信仰。原因在于,对这类夫妻而言,良善无法与其对应的真理结合;因为如前所述,妻子是丈夫的真理之良善,丈夫是妻子的良善之真理。因此,这二者的灵魂成为一体是不可能的;这会关闭流出婚姻之爱的源头;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他们就进入低层次的婚姻关系。这种婚姻关系就在良善与不是自己的另一种真理,或真理与不是自己的另一种良善之间;二者之间不可能有和谐的爱。因此,冷淡开始侵袭持错误宗教信仰的那一方,并随着彼此逐渐远离而加剧。有一次,我在穿越一座大城市的街道寻找住处时,进入一所房子,里面住着一对持不同宗教信仰的夫妇。我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天使就向我说话,说:“我们无法与你呆在这个房子里,因为这里的夫妻在宗教信仰上不一致。”天使能从他们灵魂之间缺乏内在统一发觉这一点。

圣爱与圣智 #102

102.下文我们还将

102.下文我们还将看到,灵界太阳的热与光所产生的一切属灵事物就其本身而言,都以同样的方式构成一体;但就从天使的情感发出而言,它们并未构成一体。当热与光在天堂构成一体时,对天使来说,气候就像春天;当它们没有构成一体时,气候要么像夏天,要么像冬天:不是像寒带的冬天,而是像温暖地带的冬天。事实上,对爱与智慧的均等接受是最佳的天使状态;因此,天使照着他里面爱与智慧的合一而为天使。当爱与智慧,或说仁与信在教会之人里面构成一体时,他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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