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41

241.⑹第二个是一

241.⑹第二个是一方拥有宗教信仰,而另一方没有。原因在于,他们的灵魂不可能和谐,一方的灵魂敞开接受婚姻之爱,而另一方的灵魂则关闭不接受这爱。它在没有宗教信仰的一方是关闭的,而在拥有宗教信仰的一方则是敞开的。因此,灵魂层面的同居是不可能的;当婚姻之爱由此消失时,冷淡就会产生,不过只在没有宗教信仰的那一方产生。这种冷淡无法消除,除非接受与对方的宗教相一致的宗教形式;当然,前提是对方的宗教是真正的宗教。否则,没有宗教信仰的这一方所遭受的冷淡会从灵魂降至身体,直至皮肤的角质层。这种冷淡最终使他不能直视对方的脸;或不能以呼吸相同空气的方式交谈,只能以听起来遥远的声音向她说话;或不能用手碰触她,甚至几乎不能在背部感觉到她;更不用说从这冷淡发出、渗入这种人思维的疯狂了,只是他们将这些疯狂隐藏起来。这就是为何这类婚姻会自行解体的原因。此外,众所周知,不虔诚的人并不尊重自己的配偶,凡没有宗教信仰的人都是不虔诚的。

最后的审判 #26

26.⑶为叫我能知道

26.⑶为叫我能知道,自创世之初以来,所有曾生而为人且已离世者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我蒙允许与许多人交谈,其中有生活在大洪水之前的人,有生活在大洪水之后的人,有从旧约圣言为我们所知的一些犹太人,有生活在主时代的人,以及许多生活在后来的世纪,直到今日的人;此外我还与所有活在肉身时我所认识并已死去的人交谈,也与小孩子和许多外邦人或非基督徒交谈。这段经历使我完全确信,自最初创造这个星球以来,凡曾生而为人者,没有一个不在天堂或在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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