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41

241.⑹第二个是一

241.⑹第二个是一方拥有宗教信仰,而另一方没有。原因在于,他们的灵魂不可能和谐,一方的灵魂敞开接受婚姻之爱,而另一方的灵魂则关闭不接受这爱。它在没有宗教信仰的一方是关闭的,而在拥有宗教信仰的一方则是敞开的。因此,灵魂层面的同居是不可能的;当婚姻之爱由此消失时,冷淡就会产生,不过只在没有宗教信仰的那一方产生。这种冷淡无法消除,除非接受与对方的宗教相一致的宗教形式;当然,前提是对方的宗教是真正的宗教。否则,没有宗教信仰的这一方所遭受的冷淡会从灵魂降至身体,直至皮肤的角质层。这种冷淡最终使他不能直视对方的脸;或不能以呼吸相同空气的方式交谈,只能以听起来遥远的声音向她说话;或不能用手碰触她,甚至几乎不能在背部感觉到她;更不用说从这冷淡发出、渗入这种人思维的疯狂了,只是他们将这些疯狂隐藏起来。这就是为何这类婚姻会自行解体的原因。此外,众所周知,不虔诚的人并不尊重自己的配偶,凡没有宗教信仰的人都是不虔诚的。

圣爱与圣智 #172

172.目的、原因和

172.目的、原因和结果这三者存在于每一个受造物中,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从首先者,即主造物主,直到最终目的,即人与主的结合的不间断连续过程中,被称为最终目的的一切结果,重新成为最初目的。一切最终目的重新变成最初目的,这从以下事实明显可知:没有什么事物会如此惰性、死气沉沉,以至于里面没有任何有效的能力。甚至连沙子也有诸如在产生并因此影响某物上给予帮助的那种散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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